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04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04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19.041Z","2026-07-04T14:35:11.000Z","山水蒙, 蒙：亨。匪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。初筮告，再三瀆，瀆則不告。利貞。","高島易斷 第4卦 山水蒙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4卦山水蒙解卦：卦辭「蒙：亨。匪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。初筮告，再三瀆，瀆則不告。利貞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07;",4,"蒙：亨。匪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。初筮告，再三瀆，瀆則不告。利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04　山水蒙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蒙［28］”字古篆從艹，從冖，從。艹者草昧，冖者掩覆之形，者眾之本字，眾三人，《國語》曰：“三人為眾”是也。眾民未得義方之訓，智識未開，昧而不明，猶為物所掩覆之象，是為童蒙之“蒙”。此卦內坎水而外艮山，山下有水，水氣成蒸為霧，昏不見山之義，故名曰《蒙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蒙：亨。匪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。初筮［29］告，再三瀆，瀆則不告。利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▲　甲骨文蒙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蒙亨”之亨，與《屯》之“元亨”同，非謂即蒙即亨，謂矇昧者能以先覺為師，以啟其聰明，斯蒙者亨矣，故謂之亨。“我”指師言，“童蒙”指子弟言，外卦《艮》少男，故有童蒙之象。童蒙而求聰明，莫善於求師，其得師也，宜以至誠請益。《禮》曰，往教者，非禮也，是師無往教之禮，故謂之“非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”。蓋弟子之求師，與揲筮求神者同，故謂之“初筮告”。初則其發心也，誠一而不雜，迎其機以告之，其道亨也。若至“再三瀆”，則私意起矣，雜而不純，故不告，即《少儀》所謂“毋瀆神”之瀆。“不告”，即《詩·小旻》所云“我龜既厭，不我告猶”之義。《說卦傳》曰，《艮》為手，自二爻至四爻，互卦有《震》，《震》為草，即以手揲蓍，“初筮”者，其象取此。且六五有頤口之互象，以虛中之孚而問也。“告”者以九二坎之舌，與震之聲應之也。“再三”者，三爻四爻為頤口之象，連瀆不已，亨貞之道胥失矣。拒以不告，教者之道正，而求者亦不敢不正，故曰“利貞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傳》曰：山下有險，險而止，蒙。蒙亨，以亨行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，志應也。初筮告，以剛中也。再三瀆，瀆則不告，瀆蒙也。蒙以養正，聖功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屯》之後次以《蒙》，謂山川之位既定，萬物繁茂，然猶是矇昧初啟。卦象艮山之下，有坎水之險，水自山上而下，流而為坎。其初為雨為水，不知所自來也。《艮》止也，故“險而止，蒙”；《坎》通也，故“蒙亨，以亨行”。《艮》止則陰氣閉結，故暗；《坎》通則陽光透發，故明，有由蒙生明之象。此卦自三爻至五爻而為《坤》，坤為地；自二爻至四爻而為《震》，《震》為崔葦，山下之地生崔葦蒙茸，是《蒙》之象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有矇昧無知之象。人幼而智識未發，謂之“童蒙”；不學而不知道義，謂之“困蒙”。六五“童蒙”柔中，天姿本美，幼而無知，功宜養。六四“困蒙”重柔，氣稟本昏，而又不知自勉，利宜發，故謂之“山下有險，險而止，蒙”也。九二以剛中而應六五，六五為主，九二發其蒙。以陽爻為師，陰爻為弟子，故師得二爻之陽，以應弟子之求，謂之“非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，志應也”。弟子得五爻之陰，以求師之教，當致其精以叩之，謂之“初筮告”，若再三請益，瀆慢不敬，則不告也。《易》之理如此，蓋師教通於神道，凡人於未來之事，不得不問之於神，神之教之，所謂“受命如響”也。故告蒙亦曰“初筮”，言神之與人，猶師之與弟，應以誠求，不應以慢瀆，謂之“再三瀆，瀆則不告，瀆蒙也”。是以“困蒙”者，聖人所欲啟發，“童蒙”者，聖人所欲養正也。養正之道，非由外加，亦即葆其固有之天真而已。凡人之受生於天也，耳自聰，目自明，父子自有恩，君臣自行義，莫不自具也。人能不失赤子之心，則親親長長而天下治平。且“童蒙”者人生之初也，“童蒙”而無所養，他日慾望其聖，不可得也，謂之“蒙以之正，聖功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上卦之政府，有山之性，傲然而在高位，固守而不動，乏奮進之精神，怠於政事，而不眷顧下民，惟以剛重鎮壓之；下卦之人民，有水之性，猶水之就下，陷於困難之中，苦其生活，忘教育之道，不知國家為何物。故《屯》《蒙》二卦，皆為洪荒之世，人民逸居而無教，爭奪以謀生，弱肉強食，知己而不知有人。夫天下之人，當其智識未開，而導之於善，則其教易行，及其嗜慾既熾，天良已汩，則其教難行。政府當此時，宜開導斯民，使之就產業，待其衣食之豐足，而後可教以禮義。得此卦知政府之施政，未得其宜，國家之教育，亦誤其方，人心激昂，不保無冒昧之舉動也。政府既導之以德，齊之以禮，而下猶不從，不得不出之以政刑，擊而除之，亦勢所不免也，是以上爻有“擊蒙”之象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蒙之時，君子小人，皆不得其位，是非顛倒，邪正混亂，六四一爻，獨得其正，亦不容於世，君子為小人所排擠，而不得於世，是國家之蒙也。蒙之世，六五之君，陰柔而順良，異日聽明大啟，必將為聖明之君。以尚在幼稚，其德不普於天下，幸有九二之大賢，與之相應，是朝廷之師傅，而負發矇之重任者也。此爻非以臣求君，而君求臣也，猶太甲之於伊尹，成王之於周公，謂之“非我求童蒙，童蒙求我”也。且以此治國家之蒙，包容矇昧之民，誘掖扶導之，可以全教育之功，若猶有不奉教益，懶惰放恣，不知俊改，初六所謂“利用刑人”者，戒之深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初六與上九，治蒙之始終也。九二當啟發眾蒙之任，六五“童蒙”之主，六三則女子之蒙也，六四“困蒙”之下愚者也。故初六矇昧之民，而不知受教，不勤民業，以致陷於困難，處之刑辟，以懲其非，是以曰“發矇，利用刑人”。九二為師，具順良宏涵之德，善容眾蒙，訓導得直，得繼祖先之志，使之守其業，故曰“包蒙吉”，“子克家”。六三，其性奸邪，不從教導，故曰“勿用娶女”。六四有頑固強慢之性。不聽師教，自陷困苦，故曰“困蒙，吝”。六五猶是赤子，天性純正，但智識未開，童稚而居君位，克順九二師傅之教，遂成達識，此聖人之蒙，所謂聰明睿智，而守之以愚者也，故曰“童蒙，吉”。上九師教不得其正，不以德化，而以刑驅，是為寇也，故曰“擊蒙，不利為寇，利禦寇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易》中六爻之義，初爻對上爻，三爻對四爻，其義自易明也。例如此卦初爻用刑，上爻用兵以擊之；二爻“包蒙”以應五爻，五爻“童蒙”以從二爻；三爻見二爻而失身，四爻遠二爻而失利。諸卦之例，大凡如此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大象》曰：山下出泉，蒙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坎》為水，今不言水而言泉，《易》之例，以水概取險難之義，故避之，取象於泉之始出也。泉之始出於山下，涓涓清澈，不染塵汙，猶童稚之性，自具天良，得勃然發育之勢，故取其義，而名之曰“蒙”也。得於心曰德，見於事曰行，山有生育之德，泉有流行之狀，山之生物無限，水之行地不避險易，注諸於江，朝宗於海。君子法此象以果決其行，養育其德，所謂義所當為，勇往直前，無因循畏縮之弊；理之得於心者，優柔厭飫，無虛驕急迫之患。彼世人之不得實用者，輒雲思而不能行，當因此而反省也。此卦自二至四為《震》，《震》為行，良為果；又自二至上為《頤》，《頤》為養，即育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《象》曰“山下出泉”，是潛伏之水也，有伏兵之象。君子謂軍中之將帥也。“果行育德”，果者果敢也，育者蓄養也，謂當蓄其銳勢，而果決以進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玩《象》辭，想是開鑿礦山生意。當果決從事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是士者素抱德行，伏處深山之象。曰“山下出泉”，終將出而用世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知是宅坐向坎艮。曰“山下”，必近山也；曰“出泉”，必有泉流出其下也。君子居之，其宅必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嫁：坎辰在子，上值女，《聖冷符》曰，“須女者主嫁娶”。《艮》下《兌》上為《鹹》，二氣相感，故曰“取女吉”。“山下出泉，蒙”，是婚姻之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艮止坎險，病勢必熱邪漸陷於內，待初爻發矇，邪氣外發，可保無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","初六：發矇，利用刑人，用說桎梏，以往吝。","初六：發矇，利用刑人，用說桎梏，以往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利用刑人，以正法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凡人而不喻道理，不通事情者，皆謂之蒙，“發矇”者，啟發矇昧，使之明曉也。“刑”者，所以治違教犯法之人。“桎梏”刑具，在足曰桎，在手曰梏。“說”，脫也。初爻陰柔而失中正，居六爻之最下，陷坎險之底，如入幽暗之地，不見明光，是爻之象也。“發矇”者，非不欲誘掖之，勸勉之，無如教之不從，則不得不以刑罰齊之，一經悔悟，便脫刑具，不敢或猛，亦足見發矇者之苦心也，故曰“利用刑人，用說桎梏”。古聖人之治民也，教化以導其俗，刑罰以齊其眾，聖人雖尚德不尚刑，而亦未嘗偏廢也。按，艮為手，互卦《震》足，手足交於坎險，有桎梏之象。又《坎》通也，《艮》止也，如能通達，遂即罷止，有脫之象也。若執法過嚴，下既改過，上覆苛責，不特阻其自新之路，或激而成變，故謂之“以往吝”也。蓋治民之蒙，不可太寬，亦不可太急，戒之以刑，改則脫之，所謂“恩威並行，寬猛相濟”者，發矇之道，斯得之矣。用刑固非聖人本意，然國家設法，所以齊不齊以致其齊也，若使有罪者皆脫網而去，則法將安用？顧刑法所主，宜大公至正，罰一人而使千萬人知畏者是也，故曰“利用刑人，以正法也”。此爻變則為《損》，《損》之初九曰：“已事遄往，無咎。酌損之”。其斟酌適宜之義可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爻曰“發矇”，是為伐暴討罪之師，如大禹之徵有苗，格則罷師而還，故曰“以正法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初居內卦之始，是必初次謀辦也。《坎》為難，爻曰“發矇”，曰“用刑”，知營商必有阻礙，殆將興訟，得直理直即止，若欲窮究，恐有害也，故曰“往吝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欲往求榮，恐反受辱，宜自休止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嫁娶：初居始位，爻曰“發矇”，必在少年訂婚。既多事變，罷婚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初爻陰居陰位，生女，又恐生產有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餘親族田中平八氏來，以其弟某放蕩，欲使之悔悟，將以某託餘家，筮得《蒙》之《損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蒙》之卦象，山為水氣所蒸，朦隴不明，故謂之《蒙》，在人為邪欲所蔽，以致事理不明也。某之為人，才智膽力，悉類其父，但年少失教，竟習紈絝，不知艱難，故浪費貨財，好與匪僻為伍。今使暫居餘家，當先諭以處世之道，禁止他出，使之悔悟前非，是亦“發矇，利用刑人”之義也。至其兄雖託於餘，其母未免溺愛，恐有怨餘教誨過嚴者，諺曰“人莫知其子之惡”，此之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既而果如此佔，教之一年，因其伶俐之性質，遂生後悔，可望後來之成人也。","九二：包蒙吉。納婦吉。子克家","九二：包蒙吉。納婦吉。子克家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子克家，剛柔接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包”者，包容之義，“包蒙”者，包容眾《蒙》而為之主也。“納婦”者，受眾陰而為婦也。“包蒙”，言其量之能容；“納婦”，言其志之相得；“子克家”，言其居下而能任事，故曰“吉”。二爻以陽居陰，具剛明之才，中和之德，當啟蒙之任，能以寬嚴適宜，訓導有方，可為君蒙之師也。《蒙》一卦，只有兩個陽爻，餘爻皆陰。上九之陽過剛，至於“擊蒙”，惟九二之陽得中，故能“包蒙”。且二爻之位，臣也，子也，在臣則與六五柔中之君，陰陽相應，斯內為同僚所悅服，外為眾人所歸向，雖婦人之性柔暗難曉，能以柔納之，自得親睦，故謂之“包蒙吉，納婦吉”也。在子則能事六五之父，統眾陰之子弟，以修齊家道，故曰“子克家”。夫子能治家，則家道日隆，父之信任專矣；臣能敷教，則民德日新，君之信任專矣。《象》曰“剛柔接也”，即所謂上下合德也。《象傳》之意，以二為臣，則以五為君，以二為子，則以五為父，事雖異，義則一也。剛指九二，柔指六五，九二與六五，陰陽相應，以剛中之子，繼柔中之父，能治家道，謂之“子克家，剛柔接也”。以陽剛愛陰柔，故有“納婦”之象；居下位而能任上事，故有“子克家”之象。互卦為《震》，《震》為長子，有主器成家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二爻以陽居陰，爻曰“包蒙”，有包括群陰之象。《象》曰“剛柔接也”，剛柔者兩軍也，“接”，接戰也，“克家”，猶言克敵也。佔例婦為財，子為福，既克敵軍，又納其財，並受其福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二上以兩陽包三陰，一陽在內，一陽在外，有包羅財物，出販外地之象，故曰“包蒙吉”。“納婦”者，是必旅居納婦也，有婦復有子。‘克家”者，必其子能繼父業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想不在其身，而在其子也，故曰“子克家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曰“包蒙”，以《艮》包《坎》，是必山環水抱之地。曰“納婦”，曰“克家”，是宅必有佳婦佳兒，克振家業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玩爻辭，有二吉，明言有婦有子，吉莫大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，主富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藥師寺氏來告曰，餘自少努力，業務勵精之久，漸興家產，然不幸無子，因養親族之子，以家產託之。故親族中皆欲為吾子之想，務輔助之，使之各就產業，各營一家。無如彼多不知處世之苦，不思餘之家產，出於焦心竭力之餘，洵非容易。而一族中互懷不和，頗生嫉妒，餘之所言，亦皆陽順之而陰背之，恐餘之歿後，必至親族敵視，餘心所不安也。處之如何而可？為請一筮。筮得《蒙》之《剝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人當幼稚之時，首宜求師就學，教以道義，啟其聰明，長則自能興事立業，克成家道。若棄而不教，不得諉其咎於子弟，諺雲“養不教，父之過，教不嚴，師之惰”，可為戒矣。然教之道，有嚴有寬，嚴則致怨，不如寬而有恩，故曰“包蒙吉”。且此卦上互《坤》，《坤》母也，下互《震》，《震》子也，是教其震子，並坤母，而亦容納之，是以吉也。迨其子長成，克其家，斯不負教者之苦心矣。在足下智識活潑，勉強起家，能分財以撫育親族，使之各居其業，繼承祖先，其情可謂摯矣。而欲使親族，鹹知奮勉，一如足下之經營，其望未免過奢也。親族中既無足下之才，又無足下之運，殊難相強。今佔此爻，明示“包蒙”二字，蓋勸足下惟以包容為量，不須苛責。人之至親，莫如父子兄弟，往往父子兄弟之間，性情不同。父不能使其子皆為肖子；兄不能使其弟皆為悌弟，況於親族者乎？惟一一以包容待之，斯明者必能知恩，而不明者亦將感而自化，斯彼此可以無憂矣。","六三：勿用娶［30］女，見金夫，不有躬，無攸利。","六三：勿用娶［30］女，見金夫，不有躬，無攸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勿用取女，行不順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金夫”，猶曰丈夫也，金者，陽爻之稱，取剛堅之義，指九二。九二包君蒙，故有富之象。曰“金夫”者，為別上九正應之夫。三爻陰柔而不中正，闇昧而居坎險之極，不能守貞而待時，故求而不止，欲而不擇，其行偏僻，其事曖昧，見九二為君蒙所歸，得時之盛，因舍上九正應之夫，欲從近比之九二。操行不正，不能復持其身，娶此多欲之女，必無所利也，故曰“勿用娶女，見金夫，不有躬，無攸利”。艮山止而不動，坎水流而不止，可見“不有躬”之象。又《坎》為盜，此爻變則為巽，《巽》為近利，見人之有金，破節敗名，不復知有躬。此爻又變而為《蠱》，以《巽》之長女，從艮之少男，惑亂之象。爻辭雖指女與夫言，亦喻辭耳，凡陰柔多欲者，皆可類推。九二有剛中之德，必不比六三而為不義之行，惟六三以不中正，欲自比九二，故繫辭於六三，以見罪在六三也。《象傳》之意，謂陽倡而陰和，男行而女隨，順也。以女求男，於理已悖，況舍正應之夫，而從比近之金夫乎？故曰“勿用娶女，行不順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爻曰“勿用娶女”，女陰象，凡佔書以女爻為財，金亦財也，言行軍宜散財以容眾，不宜斂財以取怨。如擄掠財物，必致師敗身亡，曰“勿用”，戒之深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六三以陰居陽，陰內陽外，是必行商出外也。行商最忌貪色，男戀其色，女圖其財，一入騙局，小則破財，大則傷身。《象》曰“行不順也”，順與慎音同義通，可不慎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玩爻辭，所謂“牝雞司晨，惟家之索”，是宜深戒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婦道通於臣道，見財忘義，必致聲名破敗，為女不貞，即為臣不忠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某貴顯當維新前脫藩，而與諸藩浪士交，共倡大義，賓士東西，偶歸鄉里，遂為藩吏所忌。親族多疏散，以致妻女亦不善遇，正如蘇秦歸來，裘敞金盡，妻不下機，嫂不為炊時也。既而維新之世，仕升顯職，設邸東京，招致家族，彼糟糠之妻，性質樸野，容貌動止，多不適意。加以前日疏己之嫌，遂去之，外押一婦，情好最密，謀納為妻。一日來謂曰：予將娶妻，請佔其良否？筮得《蒙》之《蠱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蒙》者，物之矇昧而未發達之稱，為幼稚之義。然非專指童蒙，凡人無道義之教者，總謂之“蒙”。今足下欲娶情婦，佔得此爻，爻辭曰“見金夫，不有躬”此女必有淫行，想是藝妓之女。“金夫”者，謂將以金贖其躬矣。恐品格不正，難諧永好。此女以一時之舉動，投足下之意，足下將欲娶之，若娶此女，後來恐別生葛藤，繫累不絕，其有悔必也。足下閥閱家風，素守清白，如娶藝妓，必不適堂上之意，而彼婦暫時忍耐，未必能永守清規，足下即不去之，彼亦將下堂求去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某不用餘言，納之，後果如此佔。","六四：困蒙，吝","六四：困蒙，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困蒙之吝，獨遠實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四爻以陰居陰，其位不中，如艮下山足，牢不可移，謂頑固而不知遷善也。近六五之君，才拙而任重，無賢者以輔導，故不堪困苦，而終為鄙吝之行，所謂“困而不學，民斯為下”者也。蓋《艮》之少男，柔弱不中，昏蒙未啟，與群宵為伍，是自困也。況上有《艮》山而不能進，下有坎險而不能退，應比皆陰，無剛明之親援，凡親我者皆陰柔不正之徒，則聰明無自發，昏昧無由開，是以其為事也，無不困也，謂之“困蒙，吝”。窒而不通曰困，納而不出曰吝，困猶病者之忌醫，吝猶過者之諱師，如此者，教之雖以其道，不能從也，其吝甚矣。《象傳》之意，此卦初爻比九二，三爻應上九而比九二，五爻應九二而比上九，各有陽剛之應比，得賢師良友之輔導，獨此爻陷三陰之中，而不得剛實之師友，故曰“困蒙之吝，獨遠實也”。獨者，無助之謂，陽以生為主，故稱實也；“遠實”者，自我遠道之義也。人而遠道，孟子所謂自棄者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行軍宜深入顯出，曰“困蒙”，是入陰險之地，而不能出也，故困。足以濟困者，在初爻之陽，六四距初間隔二爻，陽為實，故“遠實”。是知救兵在遠，不能及也。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經商之道，宜亨不宜困，宜通不宜吝。“實”資本也，“遠實”則傷其資矣。困蒙之吝，其道窮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“蒙”，闇昧也，“困”，厄窮也，蒙而困，其終困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據爻辭觀之，家業困苦，宅地亦幽僻，《象》曰“獨遠實也”，是必孤村而乏鄰居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是女必少兄弟，故曰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烏尾得庵居士，餘素所敬信也。明治二十三年十二月，與古莊嘉門氏等數人訪餘，曰：明年以國會開設之期，吾輩立一主義，欲有所倡導，請佔其氣運如何？筮得《蒙》之《未濟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山前水氣蒸發，朦朧不明之象。《易》有《屯》、《困》、《蹇》、《坎》四難卦，其當之者，不能容易脫險，如《蒙》則否，雖陷坎險，由其爻之所居，有智識者，自得免險也。今以四爻觀之，承乘應皆陰柔，無助吾之力，在人則無賢師良友，不得啟發其蒙之時也，故曰“困蒙，吝”。君學通古今，才兼文武，其所欲倡導之主義，為天下之公道，加之以卓絕之識見，豪邁之膽力，故以理論之，如天下無敵者。然得蒙卦則天下之人，總如童蒙，不識是非邪正，猶暗夜不辨鳥之雌雄，是以君雖說得中正道理，終不能開發其悟。“困蒙”者，是無其效也，然過此一年，至五爻“童蒙吉”之時，下有九二陽爻之應，得以輔導，自可大遂其志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果如此佔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七年冬至，佔二十八年貴族院院議，筮得《蒙》之《未濟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山下有水之象，水自山上流下，前途不知所之。人亦如此，故雖賢哲之士，得此卦則固有之智識，為物所蔽，為言行矇昧之時也。今以貴族院見之，若不覺自己之矇昧，而焦慮國事，猶瞽盲之人，不見全象，而評其形狀，謂之“困蒙之吝，獨遠實也”。為明年院議不舉之佔也。","六五：童蒙，吉","六五：童蒙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童蒙之吉，順以巽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五爻以陰居陽，柔順謙虛，下應九二；艮之少男，得柔中之德，而居尊位，幼主臨下之象。九二之賢臣，有剛中之德，能輔佐六五之君，在幼主自知年少，委政賢相，無為而治，如成王之於周公是也。人主能不挾威權，捨己從人，任賢不二，如“童蒙”之得賢師，專心聽受，故曰“童蒙，吉”。《象傳》之意，以人主之尊，生長富貴之中，不知處世之艱苦，往往疏忠言，遠耆德，以致敗亂國家，在所不免。今六五能順九二，故曰“童蒙之吉，順以巽也”。此爻互卦為《坤》，《坤》為順，變則為巽，順《巽》二字，出於此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易》中以九居五，以六居二者，雖當其位，其辭多艱；以六居五，以九居二者，雖不當其位，其辭多吉。蓋君貴以剛健為體，在虛中為用，臣貴以柔順為體，以剛中為用，斯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是卦之通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五互《坤》，辰在未，值井，弧矢九星在井東南，主伐叛。又東為子孫星，曰“童蒙”，是帥子弟以從軍也，故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五為卦主，爻曰“童蒙”，是必店主尚在童年。五應二，正義雲“委物以能”，謂委付事物於有能力之人，是委二也。蓋五爻店主，自知年少，順從二爻，以為經紀，故曰“童蒙吉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年在“童蒙”，功未成，名未就，惟能順聽二爻師教，則成就未可量也，故曰“吉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《蒙》上體艮，艮為少男，是以幼年定姻也，故曰“童蒙吉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福原實君，一日來訪，告以榮轉沖繩縣知事，且請佔前途吉凶。筮得蒙之渙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事物之理未明，矇昧幼稚之象，故謂之《蒙》。按此卦以陽爻為師，以陰爻為弟子，今六五陰而應陽，以位得中正，猶童蒙之天稟本美，絕無私慾，故吉。足下之性質溫厚沉實，餘之所知也，赴任之後，接待僚屬，宜磊磊落落，不挾一私，豁達大度，虛懷聽受，自然上下同心，彼此相待，公私皆有益也。以《蒙》卦見之，足下初蒞其任，風俗人情，未免矇昧無知，擇屬官中通達事務者委任之，藉彼之明，啟我之蒙，是為緊要。此佔有實與足下之性質符合者，足下能體認事理，而從事縣務，後必奏實功也。是所以曰“童蒙吉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七年冬至，佔明年眾議院之形勢，筮得《蒙》之渙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蒙》者山下有水之象，在人為智識不明，不知事理之方向也。先是眾議院創議，節省政費，每年減之，不詳度政府之動為，不留意各國之形勢。此議紛起，政府頗以財費不足為憂，後忽有徵清之敕，於是眾議員輩，皆作青天霹靂之想，在廣島集議，不終日而決公債一億萬元募集之議，是謂“發矇”也。蒙也者，非謂愚也，幼而智識未開之謂，故曰“童蒙”今得五爻，有“童蒙”受教，啟迪聰明之意，故曰“童蒙古”為明年院議之佔也。","上九：擊蒙。不利為寇，利禦寇","上九：擊蒙。不利為寇，利禦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利用禦寇，上下順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擊蒙”者，謂不能“包蒙”，麵杖作教刑，怒而出之以擊也。此卦四陰二陽，四陰皆矇昧，二陽均有剛明之才德，足以擊蒙也。九二有剛中之德，訓導中節，寬嚴適宜，其於蒙能包之，所謂“董之用勸”；此爻以陽居陰，剛極失中，其於蒙也，乃擊之，所謂“戒之用威”。此擊字，比“包蒙”之包，“發矇”之發，凌厲嚴刻，不言可知矣。然“重蒙”而不從教，初發之而不知感，繼包之而不知悟，教之術亦幾窮矣，上九亦出於勢之不得已也。至擊之太甚，未免過於兇暴，是擊之者，反為寇也，故曰“不利為寇”。然因其蒙頑不靈，一味優容而不惕之以威，將恐蒙極而流為寇，是寬之適以害之。擊之者，治蒙雖嚴，正所以御其為寇也，故曰“利禦寇”也。曰“為寇”者，寇在我也；曰“禦寇”者，寇在彼也。《艮》為手，有擊之象；《坎》為盜，有寇之象；《艮》止於上，有禦寇之象。上九雖應於三，三之行不順，是寇也，非婚媾也，故利御之也。此爻變則為《師》，《師》又有擊之象，乃寇之象。《象傳》之意，此卦有剛明之德，比六五而輔翼之，應六三而訓導之，且自上九至六三，其應比之間，無有一陽之障礙，是為柔順之極，故曰“利用禦寇，上下順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上辰在戌，上值奎，奎主庫兵，禁不違時，故曰“利禦寇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商業一道，全在利用，又貴順取。逆取為寇，順取則為禦寇。“上下”者，賣買兩家，賣買和洽，則上下順矣。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“擊蒙”，馬鄭作“系蒙”，恰合月下老人紅絲系足之意。《屯》卦兩言“匪寇婚媾”，是佳偶為婚，怨偶為仇之謂也。利用禦寇，必為佳偶。婦道貴順，《象》曰“上下順也”，是必家室和平也。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此男童年，必宜嚴教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七年冬至，佔二十八年我國與英國交際，筮得《蒙》之《師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山下有靄，朦隴不可遠望之象，故名此卦曰《蒙》。人得此卦，為彼我之情不通，而不知所為也，國家之交際，亦猶是耳。夫智識未明者，謂之“重蒙”，此卦各爻有教蒙之義。陽爻為師，陰爻為弟子，上爻陽而失中，持之過激，未免薄於情義，甚至反招其怨，故謂之“擊蒙，不利為寇，利禦寇”。今得此卦，以我國擬純良之弟子，以英國為傲慢之師，當我國與清國交戰得勝，彼因之起妒忌之念。上爻幸居無位之地，故不須勞心，即不以師視之亦可，惟敬而遠之，溫言寬容，以敦交誼。彼雖有干涉之舉，婉辭謝之，不可結寇也，謂之“不利為寇，利禦寇”也。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4卦, 山水蒙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360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