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13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13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20.762Z","2026-07-04T14:35:12.000Z","天火同人，同人：同人於野，亨。利涉大川，利君子貞","高島易斷 第13卦 天火同人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13卦天火同人解卦：卦辭「同人：同人於野，亨。利涉大川，利君子貞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16;",13,"13　天火同人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同人》一卦，《離》下《乾》上，故合為“”字，有光明上際溥見之象。《乾》天也，《離》火也，天氣上升，火性炎上，與天同也，故為《同人》。按《同人》之卦，上承《否》，天地不交為《否》，上下相同為《同人》。蓋與《否》相反，而足以相濟，故雖同道相與，乃能濟否也，是卦之所以次《否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同［69］人：同人於野［70］，亨。利涉大川，利君子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同人》之道，要在廣遠無間，中外如一，斯謂之大同。“野”謂曠野，取遠與外之義；“於野，”則上天下地，空闊無際，無所容其私心，斯物無不應，人無不助，故“亨”。心無私慾，則地無險阻，無往不利，雖大川亦可涉。但同亦分公私，合我者同，不合者異，是小人之黨也，非同也；要必公正無私，渾然天心，雖千里之遙，幹載之後，志無不合，道無不同，故曰“利君子貞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同人，柔得位得中而應乎《乾》，曰《同人》。《同人》曰，同人於野，亨，利涉大川，乾行也。文明以健，中正而應，君子正也。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》以卦體釋卦義。柔謂六二，《乾》為九五，六二以柔居柔，得位得中，以應九五，故曰“應乎《乾》”。《乾》者健也，健而能行，足以濟險，故曰“利涉大川，乾行也”。“文明”者，《離》之象，剛健者，《乾》之德。二五皆中正，得以相應，君子之道也，故曰“君子正也”。君子心公，公則天下感之，君子道正，正則天下化之，遐邇一體，上下同德，則天下之志皆通矣。惟君子能之，故曰“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全卦五陽一陰，六二一爻，以陰居陰，位得中正，為內卦之主，上應九五。全卦之象，恰如以一女居五男之中，以一女對五男，寬裕溫柔，周而不比，眾陽和悅，而同心合意，天下皆通。“同人，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”，不曰應九五，而曰應《乾》，可知不專應九五一爻，而遍應眾陽，為“能通天下之志”也。幾天下之事，以一人獨成則難，與人共成則易，而與人之道，有公有私，公則道合，私則道離，且以私同者其道小，以公同者其道大。譬如平原，一望無垠，絕無隱蔽，是即“同人於野”之象也。內卦《離》為明，為智，外卦《乾》為正，為健。人能得夫《離》之明，《離》之智，以應乎《乾》之為正為健，以此而謀事，則事無不利，以此而涉險，眾險皆可涉，即以此而交天下之人，則天下之人志無不通，是率天下而大同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上卦為君，至剛至健，威權赫赫，卦中之九五也；下卦為臣，得位得中，文明有象，卦中之六二也。二與五為正應，君臣合志，正明良際會之時也。《同人》之卦，次於《否》後，否則“天地不交，萬物不通”，其要在於不能“通天下之志”，惟《同人》為能通之。通則為《泰》，是國家所以濟否開泰者，實賴《同人》之力也。《序卦》曰，“物不可以終《否》，故受之以《同人》”，可知天地不交為《否》，上下相通為《同人》。是故有國家者，君得其位，又當得其剛之中，臣得其位，又當得其柔之中，庶幾剛柔相應，上下合志，雖大川之險而可涉，天下之志而能通。且六二之臣，不特上應九五，又必比合初、三、四、上諸陽，一心一德，同朝共濟，體《離》之明，法《乾》之行，出以至正，不涉偏私，斯天下之人，正者感而通，不正者亦化而通，安往而不通，即安往而不同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上卦為《乾》，下卦為《離》。《離》本《乾》也，《坤》交於中而生《離》，其象為火。蓋《乾》本元陽，火者陽之真氣，與《乾》同體，故曰同。天之生人，耳同聽，目同視，口同味，心同覺，一人之所是，萬人同以為是，一人之所非，萬人以為非，親者同愛，長者同敬，人雖至愚，此心此志，無不同也。故孟子曰：“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也”，“天之所與於我者，不異也”。蓋公則無不同，一涉私慾，遂致去《離》乖僻，不可復同，然其秉彝之良，卒不可昧也。是天之所與於我，而其不可昧者，離也；不可異者，乾也。故人秉《離》之明，行《乾》之健，至公無私，自然亨通，險阻化而為平地，雖涉大川，亦無不利，是《同人》之所以亨也。觀諸爻無同之象，蓋凡人有意求同，便涉於私，私則不同，蓋同者不言同而自同也。初九曰“於門”，謂出外無所私呢也，故“無咎”。六二曰“於宗”，雖中且正，以涉宗黨之私，為可吝也。九三以剛強居二五之間，強欲求同，雖伏藏三年，終不敢興，知懼，故不兇也。九四近五，如隔塘耳，知義弗直，弗敢強攻，則為吉也。九五剛健，應二爻明，當其未通，不勝憤鬱，一旦貫通，自覺喜悅，故曰“先號咷而後笑”也。上九《遁》居郊外，無意求同，故“無悔”。合而言之，《同人》一卦，初、上二爻，“於門”“於郊”，皆在外也，故無咎悔；二有“於宗”之吝，三有戎莽之禍，五有“大師”之患，是皆同於內，故無吉者。蓋“於宗”不若“於門”，“於門”不若“於郊”，“於郊”不若“於野”。總之出外則無黨援，亦無阿好，地愈遠而心愈公。公則平，平則通，故聖人以四海一家，中國一人為心，斯謂之大同矣。若求同於近，雖同亦私，是以《彖》辭首曰“於野”，可知《同人》之道，當以天下力量者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大象》曰：天與火，同人，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《乾》上《離》下，《象傳》不曰火在天下，而曰“天與火”，蓋以《乾》為日，《離》亦為日，象相同也，故曰“天與火”，取其同也。《乾》陽上升，《離》火上炎，性相同也，猶人生性無不相同，故曰《同人》。君子法乾之健，以類其族，用離之明，以辨其物；於異中求同，故族必類之，於同中求共，故物必辨之。凡異之不可不明辨，益知同之不容以相混也。即此而推之，知人有善惡邪正之分，心有是非公私之判，君子亦必當類而觀之，辨而別之。如周之與比，黨之與群，其貌若相似，其心則自別。要必明析嚴辨，不稍假借，是異其所不得不共，乃能同其所不得不同。此所以為同之大者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大有升騰之象，且得朋友扶助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宜於合資會社等業，大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得閤家和悅之象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主軍士同心，即宜調兵進攻，大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是火症也，恐醫藥有誤，宜別求良醫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防有同黨私庇，一時未可結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須細細於物類中尋覓，乃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即日可歸，必與友偕來。","初九：同人於門，無咎","初九：同人於門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出門同人，又誰咎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初九居一卦之始，為《同人》之首也。此卦以二爻為主。初變陰下卦為艮，象門，故曰“於門”，亦不願獨同於二，故欲出門以廣交也。門以外無所私暱，故“無咎”。《象傳》則顛倒其辭曰，“出門同人”，顯言一出門外，天地萬物，孰不吾同？不曰無咎，而曰“又誰咎也”，蓋無咎，第屬己言，“又誰咎”，則見門外之人，皆樂與之同，誰復得咎之者？《易》以人名卦者，《家人》《同人》兩卦。《家人》者，一家之人，宜位正夫內；《同人》者，天下之人也，宜志通夫外。《易》言“出門”者，《隨》與《同人》兩卦，《隨》曰出門有功，《同人》曰出門無咎，皆以門內為易溺於私，門外則廓然大公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平順，宜經營出外，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一門之內，雍雍和睦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利行商，不利坐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宜避地調養，無礙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防有懲役之患，宜預出躲避，可以免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須於門外尋覓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即時可產，得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一日友人某氏來請佔氣運，筮得《同人》之《遁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為出門求友之象也。交際之道，宜與善人同，不宜與不善人同。爻辭曰“於門”，《象傳》曰“出門”，言出外自得《同人》之助。蓋在內則相與者皆親好，不能無私，私則有咎；出門則往來者皆同與，故無咎也。今佔得《同人》初爻，知君必初次出門者也。君可放膽做去，他日必得高位，博眾望，可預決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某用之，後果大得人望，如佔所云。","六二：同人於宗，吝","六二：同人於宗，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同人於宗，吝道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爻以陰居陰，文明中正，而為全卦之主，卦中諸陽，皆求應二。二與九五為正應，九五為君，居一卦之尊位，二爻曰“同人於宗”，“宗”尊也，言二得同於至尊。在二與五，剛柔中正，時位相應，可謂盡善，但兩相親密，未免偏私，有失至公大同之量。且三四兩爻，求同不得，見二與五，同意親密，致生嫉妒，即所以取吝也，故曰“同人於宗，吝”。《象傳》曰“吝道也”，道字最宜玩味，謂一時即未見吝，而已有取吝之道也。《彖》辭以六二得位得中，曰“亨”，爻義以“同人於宗”，曰“吝”，蓋卦體主大同，爻義戒阿黨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未佳，雖有相助，而相忌者多，未能百事遂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利於大宗買賣，惟須出納宜留意。得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以勤儉起家，得長子之力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有魂歸宗廟之象，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即返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被拾者藏匿，不見還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三年，佔自氣運，與將來之方向如何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我國維新之初，明治元年，有奧羽北越之役，二年有箱館之徵討，天下之形勢未寧。三年干戈既息，天下拭目，以望昇平。當是時餘大有所感，自以生長商家，惟汲汲謀興家業，未逞計及國事，茲幸遭遇聖代，得與貴顯諸公，朝夕面晤，深荷款遇。在諸公毀家紓難，勤勞王事，皆維新之功臣也，如餘者得生長今日，際盛運，而於國家毫無建樹，實可恥之甚也。茲願稍展寸長，勉力從公，冀圖深厚之報，為此自佔現時氣運，與進步之方向。筮得《同人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幕府末路，昇平日久，政綱廢弛，加以外交事起，當時君子不得其位，小人得逞其奸，上下閉塞，秩序紊亂。於是豪傑之士，所在興起，天下翕然應之，拔亂反正，一變否極之世，得啟今日泰平之盛，是即《同人》之卦也。今筮得此卦，《彖傳》曰，“同人，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，曰《同人》”。以六二一柔得位中正，應上卦九五之中正，是餘居民間中正之地位，上與政府之政略相應，同其目的，“柔”者，謂餘本無爵位，才力柔弱。曰“同人於野”，謂餘本是在野草莽之臣也。“亨”者，謂餘之氣運與天下之大勢，悉當亨通，凡為國家創興事業，無不成功也。按《同人》一卦，卦體則主大同，爻義則戒偏私，獨“於野”曰亨，蓋宜遠取於外，不宜近取於內也。且《彖傳》曰“乾行”，“乾行”者，自強也；曰“利涉大川”，“利涉”者，興造舟揖也；曰“文明以健”，“文明”者，創修文學也。卦象所言，皆一一示餘著手之方向，且教餘取法海外之造作，通行於天下，故曰“為能通天下之志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餘既得此卦象，惟冀有輔政府劇務萬一，區區家資，遑足惜乎！明治三年，決志拋資產，先設飛腳船，便內國之運輸；次謀創鐵道；次建設洋學校，聘教師於外國，以振起教育之業；佈設瓦斯燈於橫濱港內，至七年之冬，得成此四大創始工業。此四大工業，當時邦人，實未嘗著手，餘為之創始也。明治七年，瓦斯燈建成之日，榮邀天皇陛下臨幸，蒙賜接見。餘當時懷藏先考靈牌，冀得同《觀》天顏，又荷寵頒進步首倡敕語。拜受之下，榮何如之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以第五爻為《同人》之主，以年計之，初爻至五爻，恰是五年。今自明治三年，至七年，其間九三之伏莽，九四之乘塘，多有障礙餘事業者，然餘公平無私，百折不屈，果得奏效。然物盛必衰，勢極必變，是天理之常，餘雖乘《同人》之運，得成厥事，若味人事窮通之理，知進而不知退，恐有“亢龍”之悔，即《同人》上九誡之曰“同人於郊，無悔”。是《易》理之妙用也，其旨深矣。迨八年，餘居神奈川郊外望欣臺，優遊逍遙，間玩《易》理，以至今日。爰述《同人》之卦義，追懷往事，附記數語","九三：伏戎於莽，升其高陵，三歲不興","九三：伏戎於莽，升其高陵，三歲不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伏戎於莽，敵剛也。三歲不興，安行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戎”者，兵戎也。“莽”者，草深處也。此卦六二，一陰居中，卦中諸陽，皆欲與同。三爻接二最近，欲同之意尤切，然二爻中正，為九五正應，不與三同。三爻過剛不中，性情剛暴，位居二五之間，欲用強而同之。然懼二之中正，畏五之剛健，不敢顯發，“伏戎於莽”，以俟其機，上升高陵，以窺其隙，至三歲之久，終不敢興，亦可見小人之情狀矣。其不言兇者，以久而不興，故未至兇矣，然曰“伏”，曰“升”，其兇已露矣。《象傳》曰“敵剛”也者，謂其所敵九五剛健，自知不能勝也；“安行”也者，“三歲不興”，亦安行乎？《離》為甲，兵戎之象，互卦《巽》，為隱伏之象。此卦九三九四，不言同人者，兩爻共有爭奪之象，非同人者也。此爻變為《無妄》，其六三之辭曰：“無妄之災，或繫之牛，行人之得，邑人之災”。可以見其有兇咎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直潛伏，三歲後方可出而謀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宜開山林，三年後大可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防有盜賊竊伺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須防敵軍埋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慮有意外葛藤，一時不了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須於叢草中尋之，或山上草中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俟三年後可歸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四年，某貴顯來請佔當年氣運，筮得《同人》之《無妄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有公同謀事之象，故曰《同人》。在世間智者少而愚者多，古今皆然。今人往往採取朝野大眾之論說，謂之公議，所云謀野則獲者是也，故《彖》曰“同人於野，亨”。及三爻剛而不中，強欲求同，不曰“於野”，而曰伏莽，又自知畏懼，終久而不敢興。其象如是，氣運可知，請俟三年後而謀之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果如此佔。","九四：乘其墉，弗克攻，吉","九四：乘其墉，弗克攻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乘其墉，義弗克也；其吉，則因而反則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墉”者，城垣也。此爻以剛居柔，而不中正，四與二非應，亦非比，而欲強同於二，且中間隔以九三之“墉”並忌二五糧密，故欲“乘其猜”而攻焉。既思九五剛健中正，攻之於義不直，於勢亦不敵，必弗能克，故不攻也。即此轉念間，悔過而改善，乃得變兇而為吉，謂之“乘其墉，弗克攻，吉”《象傳》曰“義弗克也”者，謂不自逞其強，而能反省夫義，是以吉也。“困而反則也”者，謂不義之舉，必陷困厄，止其邪念，而所法則也。此卦名《同人》，三四兩爻，均有乖象。人情同極則必異，異極則復同，猶國家之治極而亂，亂極復治也。是人事分合之端，即《易》道迴圈之理也。凡《易》曰不克，皆以陽居陰之爻，惟其陽，故有《訟》，有攻；惟其陰，故弗克也。此爻及《訟》之九二九四，如“不克訟”，皆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直退守弗動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宜壟斷貨物，待價弗售，後必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宜修葺牆垣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直堅築營磊，防敵襲擊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今雖不直，後反得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久後可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雖兇無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來告白：今有一業可興，請佔其成敗。筮得《同人》之《家人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有合眾興事之象，其事必關公共利益可知也。九五《乾》之有金力者，與六二《離》之聰明者，陰陽相應而成事，其間有九三九四兩爻，嫉妒其利益，於中阻撓，以謀佔取之象。足下為佔事業，以爻辭觀之，知足下或羨彼之事業，謀彼之權利，將奪取而代之乎？足下一時不露聲色，惟陰使同意者九三，為之計劃，即爻辭所云乘墉，如乘垣而伺敵，潛伏而謀事之謂也。然此事必難遂志，不如中止，謂之“弗克攻，吉”，故《象傳》曰“困而反則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有所聞，果如此佔。","九五：同人，先號咷而後笑，大師克相遇","九五：同人，先號咷而後笑，大師克相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同人之先，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，了相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號咷”者，謂悲憂之甚而啼哭也。此爻君位，當與天下同應，若獨與二親密，非人君之道，即非大同之道也。是以為九三九四所嫉妒，隔絕阻撓，使不得與六二相遇，遂致興師攻克，始得相遇，蓋其初以不遇而號咷，今得相遇而笑樂，謂之“同人，先號咷而後笑，大師克相遇”。在五與二，剛柔相應，上下相洽，其情似私，其理本正，故《象傳》明其“中直”，《彖傳》稱其“中正”，是師壯而得克也，豈得以私匿病之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又一說：長國家而欲和同眾人，其間有猜疑而離間者，使之隔絕而不相遇，極之號咷悲泣，使離間者亦服其德，復得和同而笑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正當歡樂之時，從前苦志，今得遂願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雖小有挫折，終獲大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防有驚惶之慮，然終得平和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先危後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須請大好辯護士，方能得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防中途有阻，須緩得歸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五年三月，餘漫遊駿州興津，閱新聞紙，知北海道炭礦欣道會社堀基氏免職。餘為是社評議員，遂速歸京，與同事澀澤榮一、湯地定基、田中平八等，共為會社周旋，方得協議，評議委員定以湯地與餘兩名中，充任社長，請願於該官廳。同事諸君，預問餘之諾否，餘先取決於筮，筮得《同人》之《離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六二一陰得時，又得中正之地位，上下五陽應之，餘之就任社長也。九五之政府，九三之北海道廳長官，九四之大臣，初九之社員，上九遠方之株主，不特不倡異議，定必同心喜悅可知也，謂之“同人，柔得位得中而應乎《乾》，曰《同人》”至處之之道，如平原廣野，無所隱蔽，一以光明正大為主也，謂之“於野，亨”。餘雖不才，於此等事業，久經歷驗，加之以六百五十萬元之金力，與政府補給之利子，餘惟公明正大，毫無私曲，可得勝此責任，謂之“文明以健，中正而應，君子正也”。此會社在人跡稀絕之區，凡執工業者，多非常勞動，亦不免暗生情弊，此亦勢所必有也。一旦革絕其弊，必生誹謗，然既任其事，自當任怨任勞。諺曰一功能服，百論得快，政理則疑謗自滅，謂之“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”。即有如九三九四，以不得興事，生出意外枝節，百計窺伺，相謀竊奪，餘當預定目的，終不受其害也，謂之“同人先號咷而後笑，大師克相遇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餘得此佔，承諾社長之任，後果如此佔。在任五百四十日間，會社之整理，幸博同人之信用，價格四十四圓之株卷，騰貴至八十四元，其十三萬株，合計五百二十萬元，足見會社之盛運也。以在任之日數除之，平均一日，大凡一萬元，是可謂全以道德得之者也。嗚呼！誰謂為仁不富乎？謂道德與經濟相反者，此乃愚而無知者之言也。夫道德之功效，優於區區之經濟，不知其幾千百倍也。世之好誇大，言內無實學者，宜知所猛省矣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八年四月，我國與清國講和約成，將遣大使於清國芝罘，交換條約。時法、德、俄三國，聯合告我以不可久佔遼東，且聚戰艦於芝罘，有動輒起事之勢，上下心頗不安。各大臣及機密顧問官等，皆趕西京，餘亦聞之至西京，會土方宮內大臣、杜邊大藏大臣於木屋町柏亭。兩大臣謂曰：今日之勢，三國聯合迫我，其意有不可測者。我軍艦勞數月之海戰，且有許多損傷，不復適戰鬥之用，實危急存亡之秋也。占筮決疑，其在此時乎？餘曰：曾已佔之，筮得《同人》之《離》，請陳其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同人》一卦，二爻一陰得中正，在五陽之間，輝離明於宇內之象。卦德有文明與剛健，通志於天下時也。今得五爻，則知大事必遂也。法、德、俄三國，聯合妨我行為，且欲逞溪壑之願，聚合軍艦於芝罘，又在各要港，悉整戎備，有不愆時期而舉事之意，又有奪我所得清國償金之胸算，其狡計炳如見火。就爻象推究，其中妨阻二五之交者，三四兩爻，三爻之辭不云乎？”伏戎於莽，升其高陵，三歲不興。”“伏戎於莽”者，謂自航海之要路，突然襲擊之備；“升其高陵”者，謂從旁窺伺其隙也；“三歲不興”者，謂等機而動，不遽發也。四爻之辭不云乎？“乘其墉，義弗克也；其吉，則困而反則也。”四與三同意，欲乘隙而起者也，謂之“乘其塘”；然以義有不直，故曰“義不克也”。是亦不能舉事而止，故曰“其吉，則困而反則也”。三國之非望如此，天命不許，不足介意也。今得五爻之佔，雖憂三國之障，然必得清帝批准條約，喜可知也，謂之“同人，先號咷而後笑”。日後不為宇內各國所輕侮，終得戰勝之譽，宜揚國光於萬里，謂之“大師克相遇”。占筮如此，我元老何須憂慮？於是兩大臣揚眉，不堪欣喜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果廟議一如此佔，直以商船遣伊東已代治氏於芝罘，交換條約而歸。當時三國雖伺我釁隙，無舉事之辭，非常之備，無所複用，如《易》辭所示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九年一月，餘避寒於熱海，偶得神奈川縣吉田書記官報曰：前農商務大臣白根專一君罹大患，入大學病院，內外名醫，無所施治，束手待死而已。吾得君之知遇久矣，不堪憂苦，希其萬死一生，敢煩一筮。筮得《同人》之《離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白根君疾，一時國醫束手，謂症必不治，待死而已。據此佔，料君不特不死，且即日愈快，謂之“同人，先號咷而後笑”；其病或必得大汗大瀉而愈，故曰“大師克相遇”。但此卦上爻為歸魂，今得五爻，則上爻正當明年，明年恐或難保。然上爻之辭曰，“同人於郊，無悔”，此番愈快之後，宜移從近郊閒散之地，遠於世累，休息靜養，盡我人事，亦足挽回天命，或得無悔。乃記以報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果大患徐徐而愈。德人白耳都氏以下諸名醫，不知其快復之理，後餘亦訪君於病院，面渠夫人，勸以出院之後，宜就閒地休息靜養。然君以得復健康，不復應餘之勸，翌年果復得疾不治，不堪痛惜。","上九：同人於郊，無悔","上九：同人於郊，無悔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同人於郊，志未得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郊”者，國都之外，曠遠之地。此爻在五爻之上，為無位之地。《同人》一卦，卦中五陽皆欲同於六二一陰，三爻與二相比，其欲同之意尤切。四爻非應非比，然以介在二五之間，亦欲強同於六二。五爻與二為正應，惟此爻居上，與二非應非比，孤介特立，置身荒郊之外，較初之於門更遠。無私匿之情，免爭奪之患，在六爻中，最為完善，謂之“同人於郊，無悔”。蓋《同人》之量，“愈遠則愈大，國外曰郊，郊外曰野，“於郊”較野殊近，故“於野”則亨，於郊”則第曰“無悔”。《象傳》曰“志未得也”，志即“為能通天下之志”而言，其僅曰“於郊”。猶未能通天下之志也，故曰“志未得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順適，諸事無所障礙，但宜在閒散之地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宜立業於市塵之外，無憂耗損，一時亦未能獲大利益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宜在荒地屯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於郊外覓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恐難得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平順無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為歸魂之卦，若佔命數而得此卦，至上爻必死。《師》之上爻，可參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有相識會社役員某氏來，告曰：近來我會社頭取，與大株主之間，頗生紛議。株主欲開總會，改選社員，又有一派贊成當時之社員者，競爭頗甚。餘不自知免職與否，請佔前途之氣運。筮得《同人》之《革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同人》者，與人相同也。勿論社員株主，皆思其社之利益，非各謀私利者，惟其所為有左有之差，而遂生紛議也。蓋此紛議之來，由五爻之頭取，與二爻之支配人，其間過相親密，致啟他人之疑，然其疑可不久解也。如足下不偏不黨，無所關係，亦無免職之憂，故曰“於郊，無悔”。郊者，田舍之謂，而離市街煩雜之地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果如此佔。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13卦, 天火同人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37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