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17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17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21.501Z","2026-07-04T14:35:13.000Z","澤雷隨，隨：元亨利貞，無咎","高島易斷 第17卦 澤雷隨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17卦澤雷隨解卦：卦辭「隨：元亨利貞，無咎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20;",17,"17　澤雷隨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隨》：澤上雷下，《震》奮下，《兌》虛上，其中疏流，則內動不自主，而順從外，從外，故曰“隨”，遂以《隨》名卦。《兌》為少女，《震》為長男，以少女從長男，是隨之義也；兌為澤，《震》為雷，雷震澤中，澤隨而動，是隨之象也。其義其象，皆取以陽下陰，陰必悅隨，朱子所謂“此動彼悅，成隨”是也。《序卦》曰，“《豫》必有隨，故受之以《隨》”，蓋為豫悅之道，物來隨己，己亦隨物，此《隨》之所以次於《豫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隨：元亨利貞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▲　篆書隨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卦體《震》自下而震動，《兌》在上而感悅，從而應和之為《隨》。蓋有捨己從人，樂取於人以為善，故《隨》之道，可以致大亨也。《震》為健，得夫《乾》，故曰“元亨”；《巽》於地為剛滷，合夫《坤》，故曰“利貞”。《雜卦》曰“隨無故也”，謂上下各從其所處而安，不待有所為也。無故則無事，無事則何咎之有？然失之貞正，則枉己徇人，易於有咎，亦足戒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傳》曰：隨，剛來而下，柔動而說，隨。大亨貞，無咎，而天下隨時，隨時之義大矣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本《坤》下《乾》上之《否》，《否》之卦順以隨健。今《否》之上爻，下入《坤》之初爻，而為《震》，其初九為成卦之主；《否》之初爻，上入《乾》之上爻，而為《兌》。是以陽下陰，以高下卑，陽動陰悅，物來隨我，我亦隨物，謂之《隨》。“剛來而下柔，動而悅，隨”也，是隨之義也。凡人君之從善，臣下之奉命，學者之從義，子弟之從師，皆隨也。至於人之從天，欲之從理，邪之從正，為隨之善者也。隨之道利貞正，若反之，則謂之詭隨，即違夫時矣。君子隨時而動，隨時而悅，各得其宜，是以所為無不奏功，故曰“隨大亨貞，無咎”。《隨》之義，以動而隨，不動則必不能隨；以悅而隨，不悅則必不欲隨。雷發於下，雨水隨之降於上，是澤隨夫雷，上隨夫下也；違其時，則雷不動，澤不悅，上下必不相隨。不知隨之道，必宜合時，推之天下，陰陽剛柔，莫不皆然，故曰“天下隨時”。隨之時義如此，豈不大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則內卦為人民，行動勤勉，從事職業，不敢上抗政府，惟從政府之所命；外卦為政府，不挾威權，惟施悅民之命令，故得上下君民之間，親密和悅，上倡下順，天下和平，人心鎮靜，此《隨》之時也，謂之“隨，元亨利貞，無咎”。當此之時，九五之聖明在上，居中正之位，廓然大公，相孚於善。君能虛己從臣，臣更恭順以從君，是以初爻則“有渝”而不失其正，二爻則有“系”而不免於私，三爻則以“居貞”而“有得”，四爻則以“在道”而無咎，上爻則以“從維”而“用享”。總之，從正則吉，從邪則兇；非隨之咎，其所以隨者自取其咎。夫人臣隨君，以誠相通，是以“元亨”；事必“在道”，以正相從，是以“利貞”。如是則君之隨臣者，諫則必納，言則必聽；臣之隨君者，令無不從，命無不奉。斯以動感悅，以悅應動，上下相隨，而治事“大亨”，故曰：“隨時之義大矣哉！”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惟在以強隨弱也。夫陽剛之人，不肯下人，是以人心常多乖離，而事業概不得成。若能以剛下柔，措置得宜，則眾心必服，何咎之有？隨者，不專己之意，即捨己從人，取人為善，其機甚捷，其理甚順，其功必易成，故曰“元亨”。然隨之道，有正有邪，苟其一於柔順，必致枉道以徇人；過於容悅，則將違道而幹譽，是失隨之正也。惟其動其悅，悉隨夫時，內不失己，外不失人，斯隨得其正，咎何有焉！故曰“利貞，無咎”。《易·彖》中系“元亨利貞”之辭者凡七，《乾》、《坤》、《屯》、《隨》、《臨》、《無妄》，皆在上經，《革》一卦在下經，皆大有為之時，以我得乘時之勢，曰“元亨利貞”。“元亨利貞”之解，詳《乾》下，須參看。隨時之義甚大，推之造化，則震者春也，東方之卦也，萬物隨之而生，《兌》者秋也，西方之卦也，萬物隨之而成，故春生之，夏長之，秋成之，冬藏之，各隨其時也。天下之理，不動則無所隨，不悅則不能隨。是《隨》之義也，人事莫不皆然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三陽三陰，初九以陽與六二遇，陽之隨陰也；九五之孚上六，亦陽之隨陰也；六二以陰居陰，是陰之從陰也，故曰“系”。有系必有失，不言兇咎，而兇咎可知。六三以陰居陽，是陰之從陽也，以陰故亦曰“系”，然系所當系，系即隨，故曰“利居貞”。九四是以陽而隨陰，逼近於五，剛而有獲，臣道兇矣；惟能感之以誠，保之以哲，復有何咎乎？九五尊位，上動下悅之主，取人以為善，吉莫大矣。上六以柔順居《隨》之極，極夫隨者也，能善用其系，系亦得其正也。總之，《隨》之道，宜隨時為動，從宜適度，處以至誠，出以大公，不特可感格群民，且可用享上帝，將率天下為隨時矣。君子觀此爻，而知隨時之義甚大。蓋前卦自《豫》來，悅以隨時，無拂逆之情。《序卦傳》曰，“《豫》必有隨，故受之以《隨》”，人能謙以致豫，則能悅以隨時。不謙則安能豫？不豫則安能隨？三者道同，而機會相因，機會者，惟在於時而已，而適時莫如隨。然“隨必有事”，有事而後蠱，此所以《蠱》次於《隨》也。是故《隨》如文王之事殷，《蠱》如武王之造周。夫《易》者不測之神藏，圓妙之靈府也，觀之於萬物，推之於萬事，無所不在，無所不賅，非神聖之道，則安能如此乎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大象》曰：澤中有雷，隨。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以《震》陽陷《兌》陰，有藏伏之象，《象》曰“澤中有雷，隨”，不曰雷之動，而曰雷之有，《本義》以雷藏澤中釋之，深得其旨，蓋知象之取義，在雷伏勢時也。君子觀此象；故不言動作，但言“宴息”。雷之伏藏，在寒冬，人之宴息，在“嚮晦”，蓋亦各隨其時也。君子應天而時行，時當“嚮晦”，入居於內，宴息以養其身，起居隨時，惟宜自適。蓋其動也，與雷俱出；其靜也，與雷俱入。《豫》之“作樂崇德”，《大壯》之“非禮弗履”，《無妄》之“茂對時育”，皆法春雷之動也；《復》之閉關息旅，《隨》之嚮晦宴息，皆法秋雷之藏也。夫舍百為之煩擾，就一枕之安閒，所以養精神於鼓舞之餘，以為將來應用之地。故以形息者，凡民所同；以心息者，君子所獨。君子雖才德兼備，當隨時適宜，否則亦必有咎，是以遇隨之時，韜智藏德，辭祿不居，養晦以遵時，抱道而伏處。文王之服事殷紂，勾踐之隱會稽，皆得嚮晦宴息之義者也，謂之“君子以嚮晦入宴息”。互卦三、四、五為《巽》，二、三、四為《艮》，《巽》為入，《艮》為止，即入而止息之象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氣運平常，宜暫時晦藏，明年利於遠行，至第五年，則可得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宜退守，明年當小有功，必俟六年，斯敵皆就縛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有貨一時難售，來春可以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防有伏怪，夜間致多驚懼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恐有牢獄之災，明年又防徵役遠行。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宜在枕蓆間覓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即歸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出行：以明年為利。","初九：官有渝，貞吉。出門交有功","初九：官有渝，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官有渝，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，不失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六爻，各以隨人立義，專取相比相從，不取應爻。“官”，謂心之官，凡人作事，皆以心官主之。“渝”者變也，“有渝”者，謂變易其所主司也。官雖貴有守，處隨之時，不可不知權變，變者趨時從權之謂也。此爻剛而得正，為成卦之主，主者不可隨人，故不言隨。“有渝”而得其正，故曰“貞吉”。“出門”則所見者廣，所聞者多，不溺於私，惟善是從，則隨不失時，變不失正，虛己聽人，廣交而有功也，故曰“出門交有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正當換運之時，交入新運，一動便佳，尤利出門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貨物當販運出外，得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當以修造吉，或遷居出外，更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擊東者變而擊西，擊南者變而攻北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恐藥不對症，宜改變藥餌，乃吉。或於遠方求醫，更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門外尋之，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佔友人某就官，筮得《隨》之《萃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《兌》上《震》下，為剛陽伏而從陰，是《隨》卦之所取義也。今佔得初爻，足下雖學力剛強，不得不俯從愚柔，亦時為之也。凡始入仕途者，以不熟事務，每事須從老成之指揮，是又隨之道也。此中固不能自主，所當捨己而從人，謂之“官有渝，貞吉”。又不宜獨處，所當廣交以集益，謂之“出門交有功”。後果如此佔。","六二：系小子，失丈夫","六二：系小子，失丈夫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系小子於，弗兼與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剛有以自立，謂之隨，柔不足自立，謂之系，故初、四、五，剛不言系，二、三、上，皆柔曰系。隨則公，故無失；系則私，故有失。六二以柔居陰，與四隔位，遂系乎四，四陽而居陰，謂之“小子”，是隔位為系之謂也。系四則不能比初，初爻為《隨》之主，是謂“丈夫”，故曰“系小子，失丈夫”。舊說謂二系初，失在初，陽猶微，謂之小子，五居尊位，謂之丈夫。然初為卦主，何得曰小子？五為君位，何可曰丈夫？且陽爻為丈夫，初陽爻也，目為小子，其說亦反。夫人之所隨，得正則遠邪，從非則失是，六二系失所繫，雖無兇咎之辭，其不吉可不言而知。《象傳》曰“弗兼與也”，謂天地之道，無兩全之義，“系小子”，必“失丈夫”，理之當然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氣運顛倒，宜自審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有貪小失大之懼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陰陽倒置，有女子小人弄權，反致家主受制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只能捉捕敵兵，未獲斬將拔旗之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小品可得，大件必失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嫁：恐非良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熊本縣人尾藤判事，曾學《易》於餘，同氏有女年十八，容貌豔麗，時某縉紳喪妻，以媒求婚於氏，氏因請佔其吉凶。筮得《隨》之《兌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剛從柔之象，而非柔從剛之時也。今足下卜嫁女，則女家為柔，而男家為剛也。爻象以剛從柔，殊嫌相反。二爻曰“系小子，失丈夫”，想某縉紳必是老夫也，令女或不喜之，宜嫁少年小子，斯兩相得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氏聞之，如有所感悟曰：夫婦者，女子終生之事也，不可以親之所好，枉女子之志。遂謝縉紳。","六三：系丈夫，失小子。隨有求得，利居貞","六三：系丈夫，失小子。隨有求得，利居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系丈夫，志舍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丈夫”，指初九；“小子”，指九四。初為《隨》卦之主，以剛居陽，出門有功，謂之“丈夫”；四以剛居陰，其義有兇，謂之“小子”，系初失四，故曰“系丈夫，失小子”，正與二爻相反。初爻本欲出門求交，得三之《隨》，必與之親善，故三之《隨》初，有求而得也。初以隨求人，苟枉己徇人，雖得亦失，故云“利居貞”。六三才雖弱，位得其正，系“貞吉”之初，失“貞兇”之四，是得居貞之利，即隨道之善也，所以求道而得道，求仁而得仁，無求而亦自得焉。互卦《巽》為近利，故“有得”。“居貞”者，謂守常止分，以道自固，以義自裁，不以動而妄求也。《象傳》曰“志舍下也”，陽上陰下，三居陽位，所繫在陽，所失在陰，故曰“志合下也”。一說丈夫指四，小子指初，與二爻以五謂丈夫，前後不同。且四“貞兇”，何得雲丈夫？初“有功”何得雲小子？於以剛從柔為隨，以柔從人為系之說，亦不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交正運，求財求名，無不如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小往大來，必得利益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主生擒敵將，必得大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家道豐富，但防小兒輩有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大人無妨，小人恐有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恐生而不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嫁：主結高親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神奈川町淨土宗成佛寺住職辨真和尚，名僧辨玉和尚之徒，修小乘之學者也，一日來問餘講《易》，感悟而欲學《易》，且雲學之得成與否，請煩一筮。筮而得《隨》之《革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隨》卦雖為剛從柔，在爻則否，陽爻曰隨，陰爻曰系。今子就餘學《易》，即探以內典之精奧，旁求神《易》之微妙，是所求皆天神之道，不關塵世瑣細小務，故謂“系丈夫，失小子”也。故從餘學易，縱使內典中有難解之事，自可求神而問之，求之必得，現世未來，皆得安心決定也。故曰“隨有求得，利居貞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和尚聞之，大悅，從此學《易》，今尚不倦。","九四：隨有獲，貞兇。有孚在道，以明，何咎？","九四：隨有獲，貞兇。有孚在道，以明，何咎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隨有獲，其義兇也。有孚在道，明功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獲者，取非其有之辭，“有獲”者，謂得天下之心，使之隨己也。是私據其所有，而不歸於五，失臣道也，故曰“貞兇”。為臣之道無他，惟在以誠相孚而已，“誠則明”，明則無疑，無疑則君臣一心，德施於民而民隨之。其得民之隨者，相率而共隨於君，足以成君之功，致國之治者，皆在此相孚有道耳，復何有咎？否則上下疑猜，即所當獲，不免啟挾功凌上之嫌，雖正亦兇也。九四具陽剛之才，處大臣之位，才高致謗，位重啟嫌，一涉偏私，便招兇禍。惟其中之所存，一秉於誠，外之所行，一循夫理，盡其道以事上，明其幾以保身，位雖高不疑於迫，勢雖重不嫌於專，君嘉其讓，民服其謙，得隨之時，協隨之宜，何咎之有？故曰“有孚在道，以明，何咎”。“有孚”者，謂有孚於九五也；“明”者，謂自明其志也。自古人臣處功名之際，不克保終者，多由我心之不孚，與不能自明其志也。如漢蕭何韓信，皆受君重任，韓信求封於齊，求王於楚，無慾而不獲者也，久之積疑生嫌，卒不免禍。蕭何雖素知高帝之心，得保首領而終，不免械擊之辱，是於“有孚”“以明”之義，猶未盡者也。如唐郭子儀權傾天下，而上不忌，功蓋一世，而上不疑，可謂得“有孚在道”者矣。《象傳》曰“有孚在道，明功也”，以功雲者，釋爻之“何咎”。蓋“有孚”者，即以孚隨之道；“明功”者，即明其隨之功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一說“隨有獲”者，謂以權在我，任己所為之意；“貞”者謂所繫國家之正務；“兇”者有僭逼之疑；“有孚”者心盡其誠；“在道”者行盡其道；“何咎”者，無失臣職之意也。亦通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有兇有吉，利在單月，不利雙月，明年則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獲利後，防有意外之禍，必俟辨明方可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或新買，或新造，皆不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小勝後，防大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先兇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始審兇，上控則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一時難覓，待後方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七年六月，相識巖谷松平氏來告曰：往年政府，下付士族以金祿公債證書，鹿兒島縣士族中，有遺漏此典者，今欲補請恩給，請佔其準否。筮得《隨》之《屯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隨有獲者，是專意求獲之謂也。鹿兒島縣士族，維新之際，偉烈豐功，為政府所優待，遍世所知也。今欲謀請恩給，佔得《隨》之四爻，以陽居陰，乘政府之優待，意在強求，務期必獲，故《象傳》曰“隨有獲，其義兇也”。然當以公平之道，請求於上，必可得許，謂之“有孚在道，明功也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某縉紳來，請佔某貴顯氣運，筮得《隨》之《屯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吾能從人，則人亦從我。今佔得四爻，某貴顯在現職，眾人鹹樂為隨從。其所以隨從者，非服從其德量，實欲攀附其權勢也。若因此自負得民，則不祥之道也，故曰“貞兇”。際此民心之歸向，以誠相孚，以明自審，即所獲以歸諸君上，不以自私，道可孚也，功可明也，何咎之有？反是則難免於咎","九五：孚於嘉，吉","九五：孚於嘉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孚於嘉，吉。位中止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嘉”者，善也，謂擇善而從之。隨其善者，非隨其人也。“孚”者，以真實誠一之心，相與感通也。“吉”者，謂君明臣良，天下從之，無不服從其化也。捨己從人，樂取於人以為善，即所謂“孚於嘉”是也。五爻陽剛中正，位居至尊，為全卦悅隨之主，是聖君至誠相感，以樂從天下之善者也。夫人主之尊，其所隨之可否，悉系國家之休慼。尚賢而信之，其所以吉也，如此則不失人，亦不失己，隨道之正也，謂之“孚於嘉，吉”。《象傳》曰“位中正也”，以陽剛居陽位，得其正也，處中正之位，行中正之道，是以嘉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一說此爻以陽剛，比上六之柔正，謂上六以柔居陰，有女子之象。今九五孚之為婚，是取婚禮為嘉禮之義。蓋隨之道，莫切乎夫婦，天下之政化，始於閨門，故曰“孚於嘉”。亦通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處盛運，萬事獲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以其貨物嘉美，獲利百倍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必是積善之家，眾咸信從，為一鄉之望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軍眾同心，必獲勝捷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嫁：百年好合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和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三年某月，應某貴顯之召，貴顯曰有一事，為煩一筮。筮得《隨》之《震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當秋冬之時，《震》雷藏於《兌》澤，有強隨弱之象，《彖傳》謂之“剛來而下，柔動而悅，大亨貞，無咎”。全卦初、二、五、六四爻，以剛隨柔，皆謂得位，四、三二爻，以柔系剛，謂之失位，惟四爻繫戀於柔，且能率眾而《隨》九五。由是觀之，知有威權者，能使眾從己，相率而從九五之君也。今佔得九五，可見天下之人心，無不從君上之所命也。天命如此，故《彖傳》曰：“隨時之義大矣哉！”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未幾而有廢藩置縣之令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元老院議官某氏，轉任某縣知事，將赴任，請餘佔施政準則。筮得《隨》之《震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隨》卦有以剛從柔之義，是降尊從卑之象。今足下治該縣，下從民情，不涉私意，人民自然嘉樂悅豫，可以隨從歸服也，謂之“孚於嘉，吉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從前該縣之治，紛爭不絕，某氏赴任之後，因此施治，靜穩平和，乃得無事。","上六：拘繫之，乃從維之。王用亨於西山","上六：拘繫之，乃從維之。王用亨於西山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拘繫之，上窮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拘”者，執而不棄之謂也；“維”者，交結也。管子曰：“禮義廉恥，謂國之四維，乃維民之道也。”蓋其所隨，極其誠意纏綿，固結而有不可解者矣。至誠之極，可以孚君心，可以享鬼神，是隨之極則也。“王”者，指周王而言；“西山”指歧山而言。此爻以陰居《隨》之極位，天下之臣民，隨順化服之極也，故不復言隨，反將拘繫九五，九五亦從其所繫而維之。居《隨》之極，效至誠於君，相知之深，相信之篤，終始無間者也。譬如一物，人所愛好，惟恐或失之，既“拘繫之”，又從而維之，即所謂拳拳服膺，而不失之意也。昔周大王避戎狄之難，去豳移居歧山之下，民之從之者如歸市，是“拘繫之”也，大王亦即以道維之。夫大王之去豳也，勢窮而人益隨之，故周室之業，自此而興。文王之時，天下之人，無思不服，而文王尚守臣節，享大王於封內之西山，不敢僭郊之禘禮。固結其鬼神，正所以固結於君也，故有此上六之誠意，足以通神明，神明亦隨之，謂之“王用享於西山”。凡《易》之爻曰“王用享”者三，皆謂王者用，此爻則以賢臣而享山川，非指其爻而為王也。若夫使之主祭，而百神享之，可以見王者之克當天心，莫大於用賢也。《象傳》“上窮也”者，“上”，即尚字，是謂隨道之極，無以復尚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目下左支有絀，不甚如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商業：堅固結實，穩當可做，但未能事事舒展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恐防範約束過嚴，家人怨苦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禱之則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嫁：有赤繩係臂之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恐有桎梏困系之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是自己包裹藏之，未嘗失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南部山本寬次郎氏，餘之舊友也。維新之際，赴函館之役，邊地戰爭之時，在將帥中頗有勇武之名。明治十二年七月，與舊藩士五人，過訪敝廬，謂餘曰：君有談《易》之癖，以為快樂，予甚苦之，若換以他樂如何？君自言《易》佔必中，謂政府所不可不用；陸海軍關人命之重，系國家之存亡；裁判所，明是非，分曲直，皆不可不用。然於未來之事，或中或不中，恐難一一預知。餘曰：小人聞道而笑之，“不笑不足以為道”，《易》豈如足下所言哉？餘二十年之久，未嘗一日廢《易》，所以然者，以百佔百中也。山本氏聞之，笑曰：果如君言，則吾命何時而終？願一佔遲速，俾可前知。餘曰：是極容易。筮得《隨》之《無妄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隨》者為《震》之長男，從《兌》之少女，又為歸魂之卦。今佔得上爻，君之命，可終於本年也。君之妻子墓祭之象，正見於爻辭：“拘繫之”者，謂系連於君者；“維之”者，謂有子女；“亨於西山”者，謂葬足下於宅之西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山本氏聽畢，冷笑，如不介意，諸士或疑或笑。既而其年十月，南部某寄書於餘雲：山本氏昨夜急罹中風，半身不遂，因召喚妻子於本國。其妻子未至之時，請借神奈川別邸中一戶為寓。未幾妻子來迎，同歸盛罔，迨十二月不起。於是當時諸士，聽餘言而笑者，皆為驚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三十一年十月，憲政黨分離為二，舊改進黨稱憲政本黨，舊自由黨稱憲政黨，各樹旗幟。時策士井上角五郎、尾崎三郎、雨宮敬治郎等，見憲政黨權力之薄，使之提攜山懸內閣，乘其虛，將使實行板垣伯所主張鐵道國有論。三氏來請佔憲政黨內”閣之提攜成否，筮得《隨》之《無妄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下卦之雷動，上卦之澤悅《繫辭傳》曰：“服牛乘馬，引重致遠，以利天下，蓋取諸隨。”由是觀之，憲政黨不啻隨從政府，粉身碎骨，能貫徹政府之意向。今佔得上爻，其辭曰“拘繫之，乃從維之”，謂提攜之密著也；“王用亨於西山”，謂政府得憲政黨之援助，海陸軍擴張之費用，得如其意，喜悅之餘，得舉行靖國神社之祭禮也。後果如此佔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17卦, 澤雷隨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39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