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50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50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28.014Z","2026-07-04T14:35:17.000Z","火風鼎, 鼎：元吉，亨。","高島易斷 第50卦 火風鼎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50卦火風鼎解卦：卦辭「鼎：元吉，亨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53;",50,"鼎：元吉，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50　火風鼎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序卦傳》曰：“革物者莫若鼎，故受之以鼎”。《鼎》者新命之象，昔禹平水土，九州攸同，鑄九鼎以象九州，歷代寶之。夏亡鼎遷於商，商亡鼎遷於周，故三代革命，以鼎為重器也。卦自《革》來，《兌》互《乾》金居上，火互《巽》木居下，有鑄《鼎》之象。本卦火上木下，木能生火，有《鼎》烹之象，故其卦曰《鼎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鼎［54］：元吉，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▲　甲骨文鼎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▲　金文鼎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元吉，亨”者，《巽》《彖》曰“小亨”，《離》《彖》曰“利貞，亨，畜牝牛吉”，皆不言元。卦下互《乾》；《乾》備四德，元亨蓋自《乾》來，惟《乾》於四德外，亦不言吉。王弼曰，“吉然後亨”，程子以《彖傳》只釋元亨，吉為衍文，朱子從之。按鼎為三代革命重器，凡薦神饗賓，莫不用鼎，知器之吉，莫如鼎，用之吉，亦莫如鼎，不得以《彖傳》未釋，疑其為衍也。竊意亨則無不吉，《彖傳》特略之而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傳》曰：鼎，象也。以木巽火，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，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，柔進而上行，得中而應乎剛，是以元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凡器莫重於鼎，制器尚象，故曰“鼎，象也”。卦體下《巽》上《離》，《離》為火，《巽》為風，亦為木，中互澤水，爨以木火，是鼎鍋烹飪之象。聖人用之於祭祀，烹犢以享上帝，用之於賓客，大享以養聖賢。鼎者三足兩耳，卦體初爻下陰為足，二、三、四三陽象中實，為腹，五陰為耳，上陽為鉉，是《鼎》象也。烹飪者，鼎之用也。下《巽》，順也，上《離》為目，五為耳，有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。卦自《巽》來，陰進居五，下應九二之陽，故其佔曰元亨。享帝養賢，是極言鼎之用，“巽而耳目聰明”，是極言鼎之德。“柔進而上行”，由《巽》進《離》也，《離》為明，能明則通矣。“得中而應乎剛”，以五應二也，二中實，有實則大矣，是以元亨，此所以耳目聰明。三代聖王，皆以鼎為寶，豈徒取尋常烹飪已哉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卦體火上木下，中互金水，金以鑄鼎，鼎以盛水，鼎下以木火炊之，為之烹飪，是古火食之遺制也。此為人事飲食之常，不可一日或缺者也。王者以鼎之貴，用以享帝養賢，而下民則為承祭款賓，亦禮所不廢。或椎牛奉祭，感切露霜，或殺雞歡留，情殷信宿，蓋其真誠之意，有假器而形之者也。按《玉篇》雲，“鼎所以熟物器也”；《說文》雲，“鼎三足兩耳，和五味寶器也”，乃知鼎為調味之具。凡味之變，水最為始，五味三才，九沸九變，火為之紀，時徐時疾，無失其理，鼎中之變，精微纖妙，口弗能言，智弗能喻，要其運用無過。調火，惟離得烹飪之功，惟巽得緩急之用。《離》，火也，火之功藉木而著，火之用藉水而濟，遇木則生明，遇水則有聲，生明則目可視，有聲則耳可聽。《鼎》以《離》為目，以五為耳，是內巽順而外聰明也，故曰“巽而耳目聰明”。“柔進而上行，得中而應乎剛”，鼎有此二德，而鼎所以日用日新，其道乃得大亨也。人事之慾舍舊從新者，皆當取法於《鼎》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古者鑄鼎象物，協於上下，以承天休，有德者得之，昏德者失之，是鼎以德為去留，故君子必“正位凝命”，以保此鼎也。推之調和五味，鼎之用在烹飪也；大武一斛，鼎之尊在享帝也；盛饌四簋，鼎之隆在養賢也。而能保守此鼎而不失者，則惟在夫德。德足應天，而天受其享，德能養賢，面賢受其養。然桀有鼎而遷於商，紂有鼎而遷於周，謂鼎無靈也，而儼有靈矣。鼎無耳而能聽，鼎無目而能視，天下之物，聰明者莫鼎若也，故曰“巽而耳目聰明”。“柔進而上行者”，由《巽》而進《離》，《離》上炎，故曰“上行”。“得中而應乎剛”者，中虛以應二，二“有實”，故曰“應乎剛”，是鼎之所以成鼎，為帝王所世寶者，在此矣。中天之世，所謂明四目，達四聰，總不外此“耳目聰明”之用也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《井》取用於水，《鼎》取用於火，故《井》《鼎》二卦，爻象相似。蓋《井》以坎水為主，下象井而上象水；《鼎》以《離》火為主，下象鼎而上象享。井汲在上，故《坎》居上，而上卦多吉；鼎烹在上，故《離》居上，而上卦亦多吉。二卦居《革》之間，《井》《革》則修，《鼎》《革》則遷，鼎者，新也。有王才興，必以鼎為受命之符，特牲告廟，酒醴饗賓，心之誠，禮之隆，無不以鼎為重焉。“巽而耳目聰明”者，即所謂“且聰明，作元后”是也。其命維新，其道大亨，其化則柔而上行，其德則中而應剛，其器也，則宗廟享之，子孫保之，所願萬世有道而不遷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大象》曰；木上有火，鼎。君子以正位凝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木上有火，為木生火之象，即烹飪之用也。蓋鼎，寶物也，三代以鼎相傳，鼎之所在，即天命之所歸，君子所以“正位凝命”也。“位”，君位也，“命”，天命也，君子履中居尊，“正位”而不使之傾，“凝命”而不使之渙，是所謂恭己以正，南面篤恭，而天下平也。《易·大象》言天命者二，《大有》曰“順天休命”，《鼎》曰“正位凝命”。《大有》以“遏惡揚善”，故命貴夫順；《鼎》以享帝養賢，故命取夫凝。要即《中庸》所云“大德者必受命”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木上升，火上炎，有日進日上之象，大可成事立業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踐主帥之位，率三軍之命，正有如火如荼之勢，馬到功成，此其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貴不可言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木生火，鼎烹物，得其自然之利，可不勞而獲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防有祝融之災，宜謹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必是肝火上衝之症，宜以洩肝順氣治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爻為相生，鼎為重器，必是正配，又得內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火勢正旺，一時未得罷休，宜定心安命，自然得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","初六：鼎顛趾，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，無咎。","初六：鼎顛趾，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鼎顛趾，未悖也。利出否，以從貴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爻體《巽》為股，初在股下，故曰“趾”，上應九四則“顛”矣。初至五為《大過》，“大過，顛也”，故初為“顛趾”。按《少牢·饋食禮》，“雍人概鼎”，概，滌也，所以去其宿垢。“趾顛”則鼎倒，而垢自出，“否”，即垢也，故“利出否”。“出否”不得謂悖。爻體三之五，互《兌》，《兌》為妾，《鼎》為器，“主器者長子”，故有“得妾以其子”之象，主器，是以謂貴。“無咎”者，蓋因敗成功，以賤得貴也。陸氏希聲曰：“顛趾出否，雖覆未悖，猶妾至賤，不當貴，以其子貴，故得貴焉。”《春秋》之義，母以子貴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有因禍得福，轉敗為成之兆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初次小損，後獲大利，且有商地成家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有榮封之喜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牆基有壞，修之獲吉，且必出貴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是為小妾，必生貴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腹有宿積，利在下瀉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，宜於庶出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縉紳某來，請佔伊夫人之病，筮得《鼎》之《大有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爻辭為“顛趾”“出否”，是因鼎中有積汙，倒鼎而出之也。論之病體，謂胸有積塊，宜下瀉之，在婦科或有血瘀等患，當破血以下之，不可作懷孕論也。今佔夫人之症，得此爻象，知其病在子宮，因房事過度，子宮受損，宿穢未清，急宜調治，用法洗滌；但治療後，防生育有礙，須另覓小妾，據爻象必有貴子，縉紳感悟，果蓄妾，而得子。","九二：鼎有實，我仇有疾，不我能即，吉。","九二：鼎有實，我仇有疾，不我能即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鼎有實，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，終無尤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實”者，鼎之實，即為鼎中之肉。陽為實，陰為虛，二爻陽實，位當鼎腹，是鼎有實之象，故曰“鼎有實”，則可享上帝，可養聖賢。古之人爵高祿厚，每多不免兇禍，是由仇即我也，二應在五，為三四兩陽間隔，故曰“我仇有疾”。“仇”者，害我者也，“疾”者，惱我者也。二自守堅固，不相比附，故曰“不我能即”。人能守正，不正者不能就，所以吉也。鼎之“有實”，猶人之有才，當慎所趨向，斯不陷於非義。故《象傳》以“慎所之”釋之，謂一鼎不能動，則萬夫廢，一心不可動，則萬議息，慎所之之謂也。“終無尤也”，“無尤”，乃所以得吉也。又曰：“疾”字，有妒害之義，入朝見疾是也。小人之為害也，必託為親愛，以伺其隙，在我既志潔行芳，嫉我者自無隙之可乘，不能即而害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途正直，奸邪自遠，無往不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“實”者，實獲也。名成之後，多有忌嫉之者，宜慎防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曰“鼎有實”，即所謂囊有財也，宜防匪人盜竊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二與五應，五變為姤，《姤》曰“勿用娶女”。“仇”，怨偶也，“不我能即”，是不娶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“實”者，富足之家，防分人竊伺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陽為實，是實熱之症，宜對症調治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十二年夏，大阪豪商藤田傳三郎、中野梧一兩氏，被疑見拘，護送東京，當時各新聞怪二氏拘留，喋喋評論。一日有友來訪，請佔二氏禍福，筮得《鼎》之《旅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鼎為大器，未易搖動者也，今鼎中“有實”，是愈重而不可動也。藤田中野兩氏，正當其象。動之者為司法官，今司法官“有疾”，不能展其力，則欲動而卒不能動也，是謂“我仇有疾，不我能即”。兩氏之獄，想即日可解脫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既而果然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一日友人某來，曰：近日有媒人來，為餘說親，請佔此女娶之如何？筮得《鼎》之《旅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鼎》有“耳目聰明”之象，又內卦《巽》為長女，其色白，外卦《離》為明，為麗，其女必有才智，且有美色。然曰“鼎有實”，恐胎已有孕，則有外遇可知也。至此女有妊，兩親必未之知，即媒人亦必不知也，足下毋須道破，婉言辭之可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某果善辭謝之。後聞此女所嫁，即為外遇情郎，未匝月而產。後某每面予，談論此事，贊《易》理之靈妙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三十一年，佔英國與德國交際，筮得《鼎》之《旅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鼎為調五味之器，能使味之不和者，終歸於和也。今佔英德兩國交際，得《鼎》之二爻，二與五應，當以二屬德，以五屬英，二五陰陽相應，可見英德相親，但為四爻障礙其間，故兩國意志不能相通。必待四年後，四爻障礙退去，兩國自得相親也。《象傳》所謂“慎所之”，言當謹持其嚮往；“終無尤”，自可得免其受害。按英國以多年積累之功，建成霸業，孛國先帝威廉，聯合比鄰小國，徵挪威、奧地利，克服法國，因此構怨於奧法兩國，恐兩國潛圖復仇，欲借德國之勢，聯絡保護，是以不得不結好於德也。此兩國交際上之密意也。","九三：鼎耳革，其行塞，雉膏不食。方雨虧悔，終吉。","九三：鼎耳革，其行塞，雉膏不食。方雨虧悔，終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鼎耳革，失其義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毛西河雲：凡鼎既實，則以鉉貫耳，扛近食前，儀禮所謂扃鼎是也。若未實，則撤鉉脫耳，謂之“耳革”。凡物皆以足行，惟鼎以耳行，“耳革”則不能舉之而行，故曰“其行塞”。上《離》為雉，下《巽》為雞，雞亦雉類，雉入鼎烹，故曰“雉膏”。雉膏，食之美者也，《鼎》之行既塞，雉膏雖美，人不得而食之矣。三動成《坎》，《坎》為雨，初之三為《睽》，《睽》上曰“遇雨則吉”，《睽》上互《坎》，雨皆取象於《坎》耳。“方雨”，乍雨也，雨之潤者，謂之膏雨，喻言“雉膏”之芳潤也。《坎》為破，亦為悔，故曰“虧悔”，謂有此美味，而不得食，舉鼎者能無悔乎？悔則思變，將耳之革者不革，而行之塞者不塞，始雖悔，終則吉矣。古帝王鑄鼎象物，以為世寶，鼎因一成而不易，舉鼎之制，亦一成而不改，今欲以舊鼎變新鼎，妄革其耳，率至一步不能行，故曰“失其義也”。《井》《鼎》九三，皆居下而不用，《井》三“井渫不食”，《鼎》三“雉膏不食”，君子能調和其食，而不能使人之必食。此卦三雖欲革耳，五能以金鉉實之，雖始有悔，終乃得吉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非不佳，但妄意變改，以致所行輒阻，是以有悔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目下雖美不售，改就他途，反多災悔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業有改遷，致貨物呆滯，須俟三年後，可復興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兵隊有變，恐糧食被劫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兩廂房。防有變動，或有火災，遇雨得救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恐有悔婚改適之變，所謂“失其義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年春，晤某貴顯，遍論在朝諸公，餘曰：若某公者，今年可登顯秩。貴顯曰：子何知之？餘曰：餘每年冬至日，佔問在朝諸公氣運，故得知之。某公今年運當《鼎》之《未濟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三爻以陽居陽，才力俱強，與四相比，四爻亦陽，兩陽故不相親。三以位不得中，與五亦不相應，故“耳革”而不能受鉉，遂致淹塞而不行也。雖鼎中“雉膏”之美，終不得而食之，喻人有濟世之才，無以舉之，終不能展其抱負也。“方雨”者，如大旱得雨，足慰民望，民之待澤，無異旱之待雨，所謂斯人不出，如蒼生何？故始之“悔虧”，終乃得吉也。某公今年運途，其象如此，是以知其必得升用也，但嫌三爻陽剛過甚，太剛必折，防有不測之災。某貴顯聞之，深感《易》理之妙，後某公果升封伯爵，榮擢顯要；翌年某公，猝道暴變，致有刖足之患，應在四爻“鼎足折”之兆。","九四：鼎折足，覆公餗，餗其形渥，兇。","九四：鼎折足，覆公餗，餗其形渥，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覆公餗，信如何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鼎三足，象三公。案九四辰在午，上值紫微垣。三師，隋《百官志》曰：三師之不主事，不置府僚，與天子坐而論道，蓋貴戚近臣也。四下與初應，初為趾，體《大過》為顛，四震爻，《震》為足，上互《兌》，《兌》為毀折，故初之“顛趾”，至四則“足折”矣。鼎之所以安定不動者在足，足折則鼎倒，凡二之“實”，三之“雉膏”，皆為之傾覆矣，故曰“覆公餗”。“餗”，《釋文》以為鍵，《周禮》以為糝，要皆為鼎實而已。“形渥”，鄭作刑剭，“屋誅”注云；屋讀如“其刑剭”之剭，謂所殺不於市，而以適甸師氏者也，蓋就屋中刑之也。服虔雲：《周禮》有屋誅，誅大臣於屋，不露也。四位比近五，蓋謂大臣，鼎之折足，喻言臣下曠官，君視臣如手足，足折則臣道失矣，誅之於屋，兇之極也。《象傳》曰“信如何”者，言四不勝其任，咎由自取，無可如何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途顛覆，小則損折，大則刑戮，甚為可懼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有損兵折將之禍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未成者難望，已成者必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資財覆滅，且有身命之憂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必男女均有足疾，且於家道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有棟折榱摧之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必是足上患瘡，難保完體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，防有殘疾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十五年七月，朝鮮國京城內變，殺戮大臣，並逐我公使，蓋由其大院君之唆使也。飛報達我國，朝野為之騷然，某貴顯過舍，請佔，筮得《鼎》之《蠱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鼎三足，象三公，折足則三公有變，正今日朝鮮之謂也。四位近五，是為君之近臣，有專攬大權之象，《繫辭傳》所謂“德薄而位尊，智小而謀大，力小而任重，鮮不及矣”，大院君當之焉。“覆公餗”者，餗，鼎之實也，足折，則鼎中之實，傾覆無餘，言朝鮮變起，其府庫之資財，必皆耗散矣。“其形渥”者，形渥讀作刑剭，謂重刑也。大院君以君父之尊，縱得免刑，恐遭幽辱。四爻變則為《蠱》，《蠱》者惑也，三蟲在皿，有互相吞噬之象，是即開化、守舊、事大三黨，互相軋轢而起釁。幸朝鮮當陛賢明，得九二賢臣相輔，不至覆國，幸矣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貴顯聽之，惟惟而去。後大院君果為清所幽，國王親政。","六五：鼎黃耳，金鉉，利貞。","六五：鼎黃耳，金鉉，利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鼎黃耳，中以為實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五偶畫居鼎端，象鼎耳，《鼎》上卦《離》，《離》為黃，故曰“黃耳”。鉉與扃通，所以貫鼎而舉之也。按鼎之制，天子飾以黃金，諸侯白金，五為君位，宜用金鼎，故鉉為金鉉。“利貞”者，鼎為國之重器，利在正固而不動，舉鼎者，亦當以正固之心臨之，使無顛覆也。挈一鼎者聽於耳，挈天下者聽於君，耳為一鼎之主，猶君為天下之主也。《象傳》曰“中以為實”者，“中”，謂鼎耳中虛，貫鉉則可舉，而鼎之實乃有以享上帝，養聖賢。是二、三、四，實在鼎腹，五之實，上鼎耳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途貴重，貞守得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大貴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資訊明瞭，販運便捷，可獲厚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防有洞胸貫耳之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“黃耳”“金鉉”，貴兆也，主聯姻貴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富貴之家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某商人來，請佔氣運，筮得《鼎》之《姤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鼎者國之寶器，其用則能調五味，以供饗享也。今足下佔商業，得《鼎》五爻，觀爻辭之意，謂鼎有耳，必貫以鉉，可以舉動，喻言商業有利，必得其術，可以謀獲。“黃耳”“金鉉”，珍貴之品，喻言其利之厚也。足下得此爻，財運盛大，正可喜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三十一年，佔改進黨氣運，筮得《鼎》之《姤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鼎之樞紐在耳，耳之樞紐在鉉，挈其樞紐，雖九鼎之重，可以舉而行也。今佔改進党進步，得《鼎》五爻，曰“黃耳”“金鉉”，鼎耳有鉉，則鼎可扛，喻言黨中必有首領，則黨議可行也。按改進黨，素與自由黨不協，今茲兩黨聯合，得併入於議會，是以能達其意旨，可謂得其樞紐者矣。但其事要以正為利耳，不正則終有不利，爻辭詳明親切如此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兩黨果以聯合，得並立於政府；然兩雄不併立，未幾又因兩相猜疑，遂生傾軋，四閱月而復罷斥。此在不審“利貞”之旨也。","上九：鼎玉鉉，大吉，無不利.","上九：鼎玉鉉，大吉，無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玉鉉在上，剛柔節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上居外卦之極，一陽橫亙於鼎耳，有鉉象。玉之為物，其性堅剛，其色溫潤，上以剛居柔，其德似之，故以玉為鉉。或謂上處卦外，是為就養之聖賢，而無位者也。按鼎之飾，各有品級，天子黃金，諸侯白金，大夫銅，士鐵；五曰“黃耳”“金鉉”，此為天子之鼎，上無位，特以玉鉉別之。《集解》引幹寶曰，“玉又貴於金者”，是其旨也。《彖傳》曰，“玉鉉在上，剛柔節也”，上謂在六五之上，“節”者，適均之意，言上與五，金玉相配，剛柔相濟，得以成鼎養之功，故“大吉，無不利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溫潤和平，無往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六師既張，進無不克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位趨鼎鉉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美玉待沽，其價必善，無往不利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如金如玉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地位甚高，大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恐是耳痛之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縉紳某來，請佔氣運，筮得《鼎》之《恆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《鼎》以火為用，下象鼎而上象烹，其功用在上，故上卦多吉。今足下佔氣運，得《鼎》上爻，象為鼎鉉。鼎重器也，玉，寶物也，以玉飾鉉，以鉉扛鼎，則鼎可舉，而養可及於天下矣。喻言人得其運，則運亨時來，剛柔相濟，所作所謀，無不大吉大利矣。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50卦, 火風鼎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577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