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63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63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30.673Z","2026-07-04T14:35:18.000Z","水火既濟, 既濟：亨小，利貞，初吉終亂。","高島易斷 第63卦 水火既濟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63卦水火既濟解卦：卦辭「既濟：亨小，利貞，初吉終亂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66;",63,"既濟：亨小，利貞，初吉終亂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63　水火既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卦本地天《泰》，《泰》交故水火濟。水在地中，未升於器，火在木中，尚麗於空，卦取潤下者加諸火上，取炎上者搐諸水下，是謂《既濟》。此卦所以名水火《既濟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既濟［90］：亨，小利貞。初吉，終亂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濟”者，渡也，“既”者，盡也，萬事皆濟，故曰《既濟》。卦取《坎》《離》，坎水潤下，《離》火炎上，相交為用，陰陽和會，百務就理，無有不亨。然《既濟》之亨，亨猶其小者耳，故曰“亨小”。在處既濟者，猶當勿侈其亨，在勵其貞，貞於初，亦貞於終，斯有吉無亂矣，故曰“利貞”。若不能長保其貞，則亨通未久，危亂隨之，故曰“初吉，終亂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傳》曰：既濟亨，小者亨也。利貞，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，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，其道窮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序卦傳》曰：“有過物者必濟，故受之以既濟。”譬如有過人之才德者，然後可以濟世，此《既濟》所以繼《小過》也。《既濟》《未濟》，處《易·下經》之終，其象皆取諸《坎》《離》。《坎》《離》者，天地之大道，水火者，人生之大用。水得火不寒，而資生之利普；火得水不燥，而烹飪之功成。水火相濟，謂之《既濟》，《既濟》者，剛柔得中，物無不濟，雖小亦通，故曰“亨小”。《傳》曰“小者亨也”，小者尚亨，何況於大？蓋亨之道，由既濟而來，則得其亨者，更當保其既濟，是宜“利貞”。“剛柔正而位當”，《既濟》之所以為《既濟》者，在此矣，由是而得亨，由是而得貞，亦由是而有始，由是而有終，則有治無亂可也。《傳》曰“初吉，終亂”，正為不能持終者戒焉。故凡當既濟之時，所貴防微杜漸，持盈保泰，斯汲汲求治，不至有初而鮮終也；若徒拘於目前，而志滿氣盈，不自乾惕，則治於此止，即亂於此起矣，可不慎哉！《傳》以“柔得中”釋“初吉”，謂柔小尚得其中，則剛大無不濟矣，是以吉也。以道之窮釋“終亂“，謂進修既以中止，則前功必難恃矣，是以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人事之用，莫大乎水火。在人身則以血氣為水，以心神為火，在日用則灌溉必需水，烹飪必需火；且水非火，亦無以奏其功，火非水，則無以成其用。蓋水火雖相剋，而實以相成，相成則相濟，相濟則相通。使小有來通，即不足謂之濟也，既濟則無不通矣，故曰“既濟亨小”。是既濟在人事，大而邦家，小而身心，窮通得失，生死存亡之故，皆在其中。《傳》曰“小者亨也”，而大者要亦無不亨矣。卦體以柔居柔，以剛居剛，各得其正，即各當其位，譬如人事之無所偏曲，道在利貞，而邪僻自不得行也。“柔得中”，謂《離》之中虛，虛則明，《離》在下，故曰“初吉”；“終止則亂”，謂《坎》之中滿，滿則危，《坎》在上，故曰“終亂”。凡人事之靡不有初，鮮克有終，觀夫《既濟》，當知所戒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為卦內《離》外《坎》，《坎》，難也，《離》，明也，是以《離》明而濟《坎》難，即《明夷》所云文明柔順，而蒙大難之旨也。以明濟難，而難定矣；是之謂《既濟》，既濟而視若未濟，則濟於初，亦濟於終，斯亨者永亨，貞者永貞，而治道庶乎其不窮矣。若既濟而自恃為既濟，其道窮也，自古帝王精一危微之傳，其在茲乎？《大象》所云思患預防者，正所以保既濟之終也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《易》六十四卦，首《乾》《坤》，《上經》三十卦，終《坎》《離》，以其為天地之終也；《下經》三十四卦，終《既濟》《未濟》，以其為《坎》《離》之交也。天下之事，《未濟》則憂其不濟，《既濟》則宜圖其永濟，然無終不初，無往不來，一治一亂者，天也，一陰一陽者，道也，天無無陰之陽，世無不亂之治。今以爻觀，六位得所，未有如《既濟》者，奇偶各三，其數均也；以陰居陰，以陽居陽，其位當也；六爻上下，剛柔相配，其應正也。《乾》《坤》以來，三百七十二爻，迴圈往復，變化交錯，而後得《既濟》。《離》明在內，坎險在外，明以消險，以開濟世成功之會，由此而慎始圖終，有治無亂，固萬世人民之幸福也。然亂極思治，治極思亂，天運剝復，卦象已示其機矣。下《離》而互《坎》，上《坎》而互《離》，反覆之象也。以陰而乘陽，初治而終止，盛衰之兆也，故《彖》曰“終止則亂”。可知造化之數，不能長治久安者，非人力之強排，可以終濟也。又以圖數推之，初剛，二柔，三剛，四柔，五剛，六柔，與天一，地二，天三，地四，天五，地六，其數正合，然至六而止，是亦天地無完數也，所以《未濟》方來，皆自然之法象。故眾人以《既濟》為喜，聖人以《既濟》為憂，何者？未治易治，既治難保。六爻之孜孜以保濟者，各有次序焉：初為濟之始，力求其濟者也；二得濟之中，不失其濟者也；三涉濟之險，言其濟之甚難也；四處濟之時，懼其濟而復失也；五受濟之福，喜其濟之合時也；六當濟之極，慮其濟之不可久也。凡卦皆至終而窮，《既濟》之終，則為《未濟》，六十四卦窮於《未濟》。《既濟》變而為《未濟》，豈但《既濟》之窮而已哉！則“初吉”其可恃乎哉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》曰：水在火上，既濟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水性潤下，火性炎上，水在火上，火在水下，二者相資為用，得以成《既濟》之功也。君子玩其象，而凜凜焉，不以《既濟》為可恃，更以《既濟》為可危。坎險在外，防患之象；《離》明在內，預思之象。禍每生於不測，害即伏於既安，預時而防之，則可以保其“初吉”，即可以戢其“終亂”，故曰“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途全盛，盛極必衰，須防後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目下貨物，得時得價，正當滿足，須留後步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居高思危，得防其終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大難既平，大險既定，戰勝功成，還宜圖始保終，毋貽後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大廈既成，苟完苟合，貽謀孔遠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有好合百年之兆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大病既痊，更宜自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毋再涉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春夏生女，秋冬生男。","初九：曳其輪，濡其尾，無咎。","初九：曳其輪，濡其尾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曳其輪，義無咎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既濟》爻義，大略與《泰》同。《泰》下卦三爻，為《泰》中之《泰》，上卦三爻，為《泰》中之《否》，《既濟》亦然。其所以分內外者，《離》為明，《坎》為險，猶《泰》以《乾》為有餘，《坤》為不足也。《既濟》初爻，以濟渡取義，故有曳輪濡尾之象，《坎》為輪，為曳，初為尾。“曳其輪”者，曳之前進，是用力而求濟也。按《詩》“濟盈不濡軌，始濟而濡及馬尾”，言濟之難也，然尾雖濡而曳不倦，曳者濟矣。初居濟之始，力求其濟如此，故“無咎”也，《象傳》即以無咎釋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未脫險，當自奮勉，可以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初次經營，跋涉多艱，前而不止，雖危得濟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先難後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雖有車脫馬蹶之危，一鼓而進，當必可獲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初次遷居，雖此宅或輪奐不美，或首尾不完，居之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火為水妃，初聘則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初病，雖危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初胎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物已沾水，當就車中覓之，可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行人：在途，稍有水災，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一年，縉紳某來，請佔氣運，筮得《既濟》之《蹇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“輪”，車輪，涉水之具；“尾”，馬尾，為水所濡也。是為曳輪濟水，馬尾被濡，蓋言初濟之難。初能用力求濟，終得無咎，足見人當涉險之時，奮力脫險，險無不可濟也。今貴下佔時運，得《既濟》初爻，知貴下方今盛運已來，時安身泰，但險難初脫，尚小有災害，可無患也。明後二三年，猶須謹戒，四年後，則吉福來臨，全盛有慶，無往不利。","六二：婦喪其茀，勿逐，七日得。","六二：婦喪其茀，勿逐，七日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七日得，以中道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火為水妃，故二《離》象婦。“茀”，車蔽也。《爾雅》“輿革，前謂之艱，後謂之茀；竹，前謂之御，後謂之蔽”，曰“弗”，曰“蔽”，以竹革而異也。《詩》則統謂之茀，“碩人翟茀以朝”。《孔疏》雲：婦人乘車不露，車之前後，皆設障以自隱蔽，謂之茀，喪弗者，失其所蔽也。二當臨濟之時，驅車前進，車在前，弗在後，中途喪弗，停車而逐，將有欲濟而不及者矣，故示之以“勿逐”。“七日得”者，得猶復也。陰陽之數，至七而復，一卦六爻，迴圈往復，自二後至七，又值二爻，故不過七日而自得也。《象傳》以“中道”釋之，日辰十二，七日正當中也。喪茀者，或雲二乘車適五，四當其前，四《坎》為盜，是竊茀者也。其說亦通。茀，《釋文》：茀首飾。按《詩》屢言茀，皆作車蔽，且初曰曳輪，二日車茀，象正相合，當作車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小小得失，切勿介意，方得脫大難，成大功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有失而復得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七年內，定可復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中途被劫，喪其輜重，七日內，必獲勝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早則七月，遲則七年，可復團聚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其宅被人居，七年後，即可歸還原主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七日必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不久可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七日內可產，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一友訪餘山莊，談及某貴顯，曰：貴顯以未賜勳章為憾，請為一佔。筮得《既濟》之《需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茀為車蔽，言婦人乘車，設之所以自蔽也，喪茀則失其所蔽矣。“勿逐”者，謂區區小失，不必追逐，不久自可後得，喻言人當建大功，立大業，瑣屑微物，得喪本不關榮辱也。今為某貴顯佔勳章，得此爻象，爻象所言，顯然明示，勸貴顯不必憂慮。“七日得”者，謂不久定可榮膺寵賜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友人復來曰：占筮甚靈，某貴顯已得寵賜勳章，爻辭之言，恰如為某貴顯特設者也。","九三：高宗伐鬼方，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。","九三：高宗伐鬼方，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三年克之，憊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“高宗”，殷中興之主；“鬼方”，西羌國名。按《竹書紀年》，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，次於荊，三十四年，克鬼方，氏羌來賓，即“高宗伐鬼方，三年克之”，實事也。《既濟》爻象，初二皆在濟中，至三始濟，故取三年克鬼方以為況。高宗賢主，鬼方小國，六師所加，三年乃克，師亦憊矣，以喻濟《坎》之難如此。天下之事，每以艱難得之，安樂失之，當其始，數載經營而不足，其後一旦敗壞而有餘；而其弊皆由於遠君子而近小人也，故戒曰“勿用小人”，處《既濟》者，所當凜凜焉。《師》上爻曰，“開國承家，小人勿用”，與此爻辭，意正同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忍苦耐勞，所謀必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數載經營，方可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辛苦而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勞師久徵，所攻雖得，然亦憊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三年內可完配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陰象太重，三年後，方可居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此病一時無恙，三年內，必難保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三年可了，防小人又復生事，宜戒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某商人來，請佔謀事成否，筮得《既濟》之《屯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“高宗伐鬼方”，歷三年之久，而乃得克之，以喻三爻處內卦之終，歷初二之難，而始得濟之，其象正同，觀此即可知謀事之非易易也。今君佔謀事成否，得此爻辭，知君所謀之事，一時必難就緒，早則三月，遲則三年，方可合議成就。成後二年，定有大來之吉，但其事與君子合謀，自有利益，與小人合謀，必致敗壞，君其尤當注意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三十年，杉浦重剛氏來，曰：足尾礦毒事件，紛紛滋議，朝野騷然，請佔其結果如何？筮得《既濟》之《屯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按九三《艮》爻，《艮》為鬼門，故曰“鬼方”。三居《坎》《離》之間，《坎》為毒，為疾，《離》為大腹，三與上應，三至上三爻，故曰“三年”。“克之”者，治之也。象為腹受其毒以至死亡，其毒實起於《離》火，出自坎水，非一日矣。爻辭所云“高宗伐鬼方”者，“鬼方”，喻言其地之險也。高宗賢主，喻言必有能人治之也。今佔足尾礦毒，得此爻象，按足尾銅山，每年出銅一千二百萬斤，其價不下三百萬元，政府收稅，得十五萬元，礦局伕役，約有一萬八千人數，皆賴此為生活，是我國礦山之最大者也。毒由礦銅出丹礬，丹礬有毒，毒入河流，平時未聞其害，因洪水浸田，其毒遂滋。原洪水沖決，由於堤防不固，堤防之害，咎歸土木局，至土木局修築堤防，必需經費，其責又歸大藏省。今礦毒事件，紛議未有的論，多為小人從中扇惑所致，恐此案亦將亙三年之久乎？必於此事無甚關係者，不許干涉，謂之“小人勿用”；修築堤防，以杜坎水之害，此案自得終局矣。","六四：繻有衣枷，終日戒。","六四：繻有衣枷，終日戒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終日戒，有所疑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按：“繻”為採繪，“袽”為敝衣。四處內外卦之交，出《離》入坎，繻有文明之象，蓋取諸《離》；袽為敗衣，《坎》為破，蓋取諸《坎》。言四當《既濟》之盛，衣冠濟濟，文物聲名，煥然一新，然天命靡常，盛倏為衰，新倏成故，若不因時彌縫，曾不幾時，立成敗壞，猶是繪採之華裳，未幾而為敝敗之殘絮矣，故曰“繻有衣袽。”《既濟》，由《乾》《坤》二五相易而來，“終日戒”者，即《乾》“終日乾乾，夕惕若”之意，當《既濟》而益勵危心，其戒慎無已時也，故曰“終日戒”。《傳》釋以“有所疑”，《坎》為疑，疑者，未然而憂其或然，亦戒也。“繻”，王弼謂宜作濡，衣袽謂以敝衣塞舟漏也。王弼之解，強從濟字取義，謂濟必有舟，舟或有漏則濡，濡則敝衣塞之。於爻辭“繻有衣袽”一語，添生枝節，自圓其說，未免矯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當全盛，然不預防，衰即立至，所宜謹戒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如舟行，中流舟漏，急宜補修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有忽賜忽褫之懼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奪幟易幟，勝當慮敗，所貴臨事而懼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古人多以衣服比夫婦，為不可喜新而棄舊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是老弱之症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一日西村舍三氏來，曰：予奉職土木局長，數年來為治水巡迴全國，已三次矣。溯自維新以前，各藩自保疆土，堤防山林，各有禁令，是以林木暢茂，土脈堅固，無堤防潰決之患也；維新以降，政令一變，山阜陵谷，無不開墾，泥土流出，壅塞河道，以致河流不通，溢位堤上。洪水氾濫，為災非淺，乏奠平之策，子幸一筮，以示處理之方。筮得《既濟》之《革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爻辭“繻有衣袽”，“繻”作濡，為濡漏之象，“衣袽”，敝衣，為塞漏之用。“終日戒”者，為危險之至，非一時可濟，須終日防備也。舟漏雖小，而治水之法，爻已顯示其象矣。足下佔治水之方，得此爻辭，所謂危者防之，漏者塞之。爻曰“衣袽”，第即一物以喻之而已，或用沙土，或用木石，皆可以“衣袽”例之，因地制宜，由小及大，皆在足下酌行之耳。“終日戒”，三字，最為切要，所當刻刻預防，不可稍懈，有危心無危地也。治水之道，無過於此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知人阪田春雄氏，嘗奉命赴澳國博覽會，餘一日訪其家，其母語餘曰：前有電信，報告歸期，今愆期未歸，並無後電，心甚憂之。請餘一佔，筮得《既濟》之《革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上《坎》下《離》，《離》南《坎》北，今四爻出《離》入坎，是船已過赤道，而在北洋之象。依爻辭，知有行舟破漏之患，實為可慮，然《離》陰變為《坎》陽，生命無害。又進一爻，則五爻之陽，變而為陰，是水變為地，即全身上陸之象，其免難也必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時其家有洋學生三人，聞此斷語，竊相誹笑。餘曰：《易》理甚妙，非諸君所知也，諸君不信，待春雄君歸時，可知靈驗矣。後數日，春雄氏歸，曰船抵赤道以北，為暗礁所傷，是以著港，致遲延也。","九五：東鄰殺牛，不如西鄰之禴祭，實受其福。","九五：東鄰殺牛，不如西鄰之禴祭，實受其福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東鄰殺牛，不如西鄰之時也；實受其福，吉大來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五與二相應，猶東與西相對，五為君，二為臣。東鄰為君，是紂之國中，西鄰為臣，是文王之國中也。按紂都在東，岐周在西，東鄰西鄰，鄭謂殷周是也。《離》為牛，《坎》為豕，殺牛而兇，不如殺豕受福，喻言奢而慢，不如儉而敬也。上卦處《既濟》之後，下卦當甫濟之時，殷天子祭用太牢，故殺牛；周西伯不得用牛，用豕，故為禴。當時殷道已衰，時為《既濟》；周德方新，時為甫濟。《既濟》者，時已去，甫濟者，時方來。已去不復也，方來者未有已也，則殺牛不足侈，而禴祭大可恃，故曰“東鄰殺牛，不如西鄰之禴祭，實受其福”。九五陽爻，陽為實，五體《乾》，《乾》為福，《象傳》以“吉大來”釋之。《泰》曰“小往大來，吉亨”，自外而內曰來，卦以二五相易，為《乾》成《泰》，謂福自《乾》來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已盛則退，方盛則進，宜保儉約，毋侈奢華，吉凶皆由自取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盛氣在西，宜順天修德，不宜暴兵耀武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合夥同業，殷富者亦奢，不如儉約者，實獲其利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已成者宜慎，未成者大可望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宜就西鄰訂姻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宅以西首為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宜禱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橫濱辨天通橘屋者，餘之所知也，其鄰家，有巖井屋某，專售西洋傢俱。明治元年，餘因橘屋介紹，賣與木材，價值數千元，豈知彼陽飾富裕，內實貧困，閱數日不償其價，餘乃憂之。以一佔決之，筮得《既濟》之《明夷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爻言“東鄰殺牛，不如西鄰之禴祭”受福，卦以九五為東鄰，以六四為西鄰，五為主爻，五與二應，是主不如應也。今就所佔論之，則以巖井之賣主為東鄰，以橘屋之介紹為西鄰，如此疑橘屋，有於中取利矣，我將向橘屋索價，橘屋必不能辭責。以橘屋當西鄰，爻位屬《離》，《離》火也；賣者為木材，木以生火，火得旺勢，則坎水受煎，東鄰亦不能不出而償價也；且《離》為女，可著女人而往索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餘果與橘屋妻女相謀，乃得受值。","上六：濡其首，厲。","上六：濡其首，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濡其首，厲，何可久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上為首，初為尾，是首尾相接也。上處《既濟》之極，反之即《未濟》，已然者甫能過，未然時相待，進而不已，身雖未溺，首先犯焉，故曰“濡其首”。夏殷之盛，未幾而壞於桀紂，文武之興，未幾而降為幽厲，所謂治日少而亂日多者，古今有同慨焉，故曰“厲”。《象傳》曰“何可久”，所以戒之者深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好運已過，深為可危，宜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上處坎險之極，上為首，恐首將有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頭番買賣，必難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可許奪元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元配有災，續絃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長房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防首領難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患在首面，可危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某來，請佔行運，筮得《既濟》之《家人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上處《既濟》之終，不保其終，《既濟》即轉而為《未濟》。上為首，是首先濡矣；喻言人生在世，前運既過，後運將來，既過者其險已平，將來者其險正多。知足下方今，正當交運之時，前運大佳，後運猶當謹慎，可以出險脫危。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63卦, 水火既濟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657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