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28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metaeast_zhouyigaodaoyd_tw-gaodaoyiduan-64":3},{"slug":4,"archived":5,"date_created":6,"date_updated":7,"title":8,"seotitle":9,"seodescription":10,"htmlcode":11,"number":12,"content":13,"title1":14,"content1":15,"title2":16,"content2":17,"title3":18,"content3":19,"title4":20,"content4":21,"title5":22,"content5":23,"title6":24,"content6":25,"title7":26,"content7":26,"seo_keywords":27,"og_title":8,"og_description":10},"gaodaoyiduan-64",false,"2026-08-11T01:18:30.860Z","2026-07-04T14:35:18.000Z","火水未濟, 未濟：亨，小狐汔濟，濡其尾，無攸利。","高島易斷 第64卦 火水未濟_卦辭原文與解卦_東方玄學庫","高島易斷第64卦火水未濟解卦：卦辭「未濟：亨，小狐汔濟，濡其尾，無攸利」，附斷辭與實佔案例詳解。","&#19967;",64,"未濟：亨，小狐汔濟，濡其尾，無攸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64　火水未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未濟》反《既濟》，以《既濟》之上卦，反而居下，《既濟》之下卦，反而居上。火與水相背不交，是炎上者未能成其炎，潤下者未能致其潤，此卦所以名火水《未濟》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未濟：亨，小狐汔濟，濡其尾，無攸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不曰不濟，而曰“未濟”，非安處不濟也，未耳。蓋《未濟》而自有可濟，亦未亨而自有可亨，故曰“未濟亨”。《坎》為小狐，“汔”，幾也。濟必登岸，始為《既濟》，一步不至，猶未也，“汔濟”安得為濟哉！小狐力弱，中流失濟，尾重不掉，難免濡矣，復有何利？故曰“小狐汔濟，濡其尾，無攸利”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彖傳》曰：未濟，亨，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，未出中也。濡其尾，無攸利，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；剛柔應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此卦下《坎》上《離》，《坎》為水，《離》為火，火上水下，水火不相交，即水火不相為用，為天地昏而未旦，宇宙混而未開之會也。《既濟》《未濟》，《彖》皆言“亨”，《既濟》之亨，已然之亨；《未濟》之亨，未然之亨。未然之亨，而終可得亨者，以其柔之得中也。小狐不能涉川，不自量力，貿然前進，雖幾乎濟，而終至不濟，未能出險之中也。三四當卦之衝，《坎》盡於三，故未出中；未出中，則飄泊中流，欲進不能，欲退不得，是足未登，而尾已濡矣，“不續終”者，謂續《既濟》之終也。《既濟》之終，乃《未濟》之始，《既濟》之首，乃《未濟》之尾。《既濟》之終而濡首，則《既濟》幾不保其終，所望《未濟》續之耳。乃《未濟》而濡尾，則不能續《既濟》之首，即不能續《既濟》之終矣。《既濟》《未濟》，首尾相接，終而復始，不續其終，譬如寒暑不錯行，日月不代明，而天地亦幾於息矣，況於人事乎？故“無攸利”。處《未濟》者，所當原始要終，力求其濟，勿效“小狐汔濟”而濡尾也。在一時之《未濟》者，無他，以其位之不當也，然位雖不當，要自有可濟之理。《既濟》之為《既濟》，無非以剛柔之相應，《未濟》亦同此剛柔，由未而既，在此一濟，即在此一續，則《未濟》之終，亦即為《既濟》之終，而乾元亦由是而始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人事，人生涉世，不能無險，不能不求其濟。當其未濟，固不可安於未濟，所當黽勉以期其濟。安於未濟，則終不濟矣；黽勉以期其濟，雖一時未濟，而終必可濟也。《未濟》而進為《既濟》，《既濟》之亨即可為《未濟》之亨矣，故《未濟》亦亨。處未濟者，由此濟彼，涉夫險中，即出夫險外，必求彼岸之登，不為中道之劃。《既濟》之首可續，《未濟》之尾不濡，復何往而不利者哉！人事當此，絕而復續，終而復始，已然者保而無失，未然者進而無窮，如是則未濟者必濟矣。而一時猶有未濟者，以其位之不當也。按爻位必火在下，則水受其煎，必水在上，則火奏其功，顛倒失位，是兩不相用也；不相用，則不相濟，然亦非終不濟也。卦體上互《離》，下立《坎》，《坎》剛《離》柔，上下相互，即上下相應，《既濟》之為既濟，在此剛柔之相應，《未濟》之進為既濟，亦在此剛柔之相應耳。以柔濟剛，即以終續始，復有何險之不濟哉！天道迴圈，人事代更，要不外此剛柔之相應而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以此卦擬國家，國家之興衰治亂，顛覆存亡，惟在《既濟》與《未濟》相續相保而已矣。作《易》者在殷周之際，論者謂《既濟》之卦屬諸殷紂，《未濟》之卦屬諸周文，文當蒙難艱貞，正值未濟之時也，而小心翼翼，不回厥德，乃所以求其濟焉。彼密祟之距侵，皆小狐之汔濟，其何能濟哉！惟文以柔順文明，蒙此大難，率能無畔援，無歆羨，誕登道岸，其濟也，其亨也，其得天人之相助，而成其濟也，庶幾大畏小懷，無往而不利者矣。乃能以周繼殷，即周之未濟，以續殷之既濟，則殷之變而為周者，亦即此首尾之相續也。後世繼周而值《未濟》者，皆當取法於文也。《詩》雲“淠彼涇舟，亟徒棹之”，可想見其濟之亨也已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通觀此卦，《既濟》者功已畢，《未濟》者事復始，終而復始，有生生之義焉。“生生之謂《易》”，《易》所以終於《未濟》也。《既濟》者水在上，勢欲下，火在下，勢欲上，二氣參和，交致其用；《未濟》反是，炎上者上升，流下者反下，分背不交，不相為用。致用則其用已成，不相為用，而其用正有待也，此即五德相乘，四時遞嬗，無絕不續之運會也。《坎》《離》之既《未濟》，猶《乾》《坤》之《泰》《否》，《泰》極則《否》，《既濟》而後《未濟》，其象同焉。為卦下三爻為《未濟》中之《未濟》，上三爻則為《未濟》中之《既濟》，由未而既，故爻象視《既濟》為吉，卦體《坎》上《離》下，《離》為日，《坎》為夜，《離》明《坎》暗，《離》虛《坎》實，德莫大於明，道莫神於虛，故《坎》降而《離》升，《坎》隱在內，《離》明在外，日麗天上，水行地下，《乾》《坤》正位，法象之自然也。聖人於此，當其既濟，不忘未濟之念，當其未濟，倍切既濟之圖，業必慎於創始，功不隳於垂成，俾天運得以永貞，治道得以久安，豈不甚願？無如陰陽倒置，爻位失當，《坎》《離》各安其宅，水火互藏其用，卦所以為《未濟》也。在六爻，位皆不當，而剛柔則各相應也。初濡尾，無濟之具也；二曳輪，得濟之具也；三涉川，以躁動而兇也。內卦三爻，皆為欲濟而猶未濟者也。四“有賞”，以《震》伐而行志也；五輝光，以“有孚”而獲吉也；上濡首，以飲食而失節也。外卦三爻，皆進《未濟》而為《既濟》者也。爻以二五為正應，故皆曰“貞吉”；初與四雖應，初當濟之始，四得濟之中，故初不如四吉；三與上皆處極位，三以《未濟》而失利，上以《既濟》而失節，故皆示以為戒，戒之正，所以保其終也。《易》之道以不終為終，乃無終而非始，故《乾》曰“無首”，《坤》曰“大終”。六十四卦，不終於《既濟》，而終於《未濟》，為《既濟》者已盡，《未濟》者無窮，以既啟未，以未續既，《乾》《坤》之大用，即在《坎》《離》之相續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大象》曰：火在水上，未濟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火熱水寒，物之各異其性也；《離》南《坎》北，方之各殊其位也。火在水上，是炎上潤下，並失其位，兩不相濟也，故曰《未濟》。君子觀其象，而辨之居之，辨其物，使物得其宜，而不相混，居其方，使方從其位，而不相越。皆以審慎而出之，斯知之無不明，處之無不當，而其未濟者乃可進於濟矣，故曰“君子以慎辨物居方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途顛倒，諸事須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貨物失當，地位不合，所當謹慎處置，方可獲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未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營壘器具，各失所宜，不相為用，急宜慎重審察，斯可免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方向倒置，須當改易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門戶不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上下焦血絡不通，宜升不升，宜降不降，藥方最宜審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失物：辨明方位，可以尋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上月生女，下月生男。","初六：濡其尾，吝。","初六：濡其尾，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濡其尾，亦不知極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初居《未濟》之始，《彖》所云“小狐汔濟，濡其尾”，初爻當之。《未濟》之初，與《既濟》之上，首尾相接，《既濟》之上，以濡首而厲，初踵其後，見上之濡首，反而自懲，未濟者亦可免於濡矣，乃前首後尾，同遭其濡，頑不知戒，故曰“吝”也。《象傳》以“亦不知極”釋之，謂前覆其轍，後又不知而蹈之，故曰亦術知其極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不審前後，不顧進退，魯莽從事，是昏而無知者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前既失敗，後又不戒，覆轍相仍，其將何以了事乎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龍頭既失，驥尾亦必難附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流離首尾，團聚難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前門後戶，方位不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病在下身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某來，請佔製造物品生業如何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睽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初居《未濟》之初，正在濟末將濟之時，《既濟》之終“濡其首”，《未濟》之始“濡其尾”，有首尾不相顧之象。今君佔製造生業，得此爻辭，知此業必是舊業，君接其後而重興也。君乃不知前車之覆，貿然而蹈其後，以致製品所出，一時不能銷售。以此質金，反致失利，得失不償，進退兩難，幾同“小狐汔濟”，而“濡其尾”也，未免吝矣。至二爻曰“曳其輪，貞吉”，在明年當以車運出外，可以販賣獲利也，君可無憂焉。","九二：曳其輪，貞吉。","九二：曳其輪，貞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九二貞吉，中以行正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二居《坎》之中，《坎》為輪，故曰“輪”。輪者，濟之具也。《既濟》初爻曰曳輪而濡尾，有濟之具而濡者也；此曰曳輪，而不曰濡尾，有濟之具而不濡者也，視《既濟》之初為優矣，故曰“貞吉”。《坎》又為矯輮，按《周禮·考工記》，“行澤者反輮，行山者仄輮”，取其便於曳也。御輪濟水，中道而行，其濟以正，是為中行以正，吉何如之！《象傳》所釋，最為明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如輕車渡水，中道以濟，無往不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有滿載而歸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二與五應，五為君，二為臣，二五皆吉，是君臣相濟也。有後車以載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有曳柴偽遁之謀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有桓少君鹿車共挽之風，必得賢婦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有輪奐並美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必是胸腹作鳴，轆轆如車聲，宜開通三焦，使氣機舒展，自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八年九月，朝鮮國炮擊我雲揚艦，物論洶洶，朝廷將興問罪之師。時陸軍大佐某氏來請一佔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晉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水火不交，不相為用，謂之《未濟》。然未濟非不濟也，時未至則不濟，時至則濟，故曰“未濟亨”。為卦皆取水火，《既濟》水在火上，初爻曰曳輪，是為陸道之輪車也；《未濟》火在水上，二爻曰曳輪，是為海道之輪船也。今雲揚艦被朝鮮炮擊，爻曰“曳其輪，貞吉”，想雖被擊，尚可曳輪而歸，故不失其吉也。《象傳》曰“中以行正”，言必得中和之道，以行其正，今年必不致構怨興兵也。至三爻曰“徵兇，利涉大川”，恐明年有事於朝鮮。曰“徵兇”者，恐陸軍不利；曰“利涉大川”者，知海軍必大勝也。九四曰“貞吉，悔亡，震用伐鬼方，三年有賞於大國”，自二至四為後年，必可解決朝鮮之事矣。且二爻變而為《晉》，晉者，進也，《晉》五曰“失得勿恤，往吉，無不利”；上曰“晉其角，維用伐邑，厲吉，無咎”，是皆征伐有功之佔也。佔象如是，知以後必獲大功。但《未濟》以外卦為《既濟》，內卦為將濟，佔在二爻，故今年未能成事，必待外卦，乃得全濟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朝鮮事局平和，征討不興，於是某氏來曰：前日之佔，事未甚驗，餘曰：《易》佔無不靈應，但所應有不在一時也。現雖歸和平，其“中以行正”一語，恰好符合，此後佔象，君須緩以待之，無不應也。","六三：未濟，徵兇。利涉大川。","六三：未濟，徵兇。利涉大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未濟，徵兇，利涉大川，位不當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三爻以陰居陽，當內外卦之交，首尾俱不著岸，故爻曰“未濟”。專以卦名歸之，謂《未濟》之所以未濟者，在此爻也。三為《坎》之，地當重要，進一步則出險，誤一步即履危，魯莽前進，一經失足，功敗垂成，故曰“徵兇”。然《未濟》有可濟之道，有險有出險之時，自古定大難，建大功者，罔非從“徵兇”之時而興起也。所謂“徵兇”者，第戒其不可妄動，非欲其退縮不前。三之地，正當利涉之地，三之時，正當利涉之時，此而不濟，則終不濟矣，此而得濟，則汔濟者乃得濟矣。《象傳》曰“位不當也”，《未濟》六爻，位皆不當，三為《坎》之終，故《傳》專以不當釋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宜鎮靜待時，躁動則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宜會集海軍，水陸並進，則兇者吉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以舟運為利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有涉川作楫之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《詩》雲“造舟為梁，親迎於渭”，迎娶則吉，往贅則兇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《艮》為狐，病由狐祟所致，宜涉川以避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男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三十年，佔眾議院氣運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鼎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火上水下，水火不相為用，故曰“未濟”。三爻居上下內外之交，出《坎》入《離》，正當《未濟》之時，是以爻辭直曰“未濟”。曰“徵兇”者，指初之濡尾也；曰“利涉”者，指二之曳輪也，為利為兇，任人自為之耳。《傳》則釋曰“位不當”，於此即可見眾議院之氣運矣。蓋在政府欲效歐美之文明，以圖富強；在眾議員，欲學歐美之自由，以圖權利，猶之火上水下，兩不相濟也。且現時所選議員，多由賄賂而來，是明明位之不當也，由此以往，安得不兇？故曰“徵兇”。然於議院之設，苟當其位，而“中以行正”，未始無利，故曰“利涉大川”。但此爻處《坎》之終，猶未出險，今年眾議院，正當未濟之地，難期盛旺。四爻曰“貞吉，悔亡，震用伐鬼方，三年有賞於大國”，知明年眾議院，必得其人，能贊襄國家大事，勞邀厚賜，此盛象也。五曰“君子之光”，五為君，定當入觀天顏，武功文德，並煥輝光矣。","九四：貞吉，悔亡。震用伐鬼方，三年有賞於大國。","九四：貞吉，悔亡。震用伐鬼方，三年有賞於大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貞吉，悔亡，志行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未濟》濟在四，《既濟》濟在三，《未濟》之四，即《既濟》之三，故爻辭皆曰“伐鬼方”。三居《離》之始，《離》為戈兵，故“用伐”。《坎》為鬼，故取象於“鬼方”。“震”者，威怒之象，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。《未濟》則有悔，濟則悔亡。故曰“貞吉，悔亡”。“三年”者，言其久也，即《既濟》三爻所云“三年克之”也。“有賞”者，為獻俘授馘飲，至大賞是也。“大國”謂殷，爻雖不明言高宗，要不出《既濟》三爻之義也。《象傳》曰“志行”，謂班師奏凱，威震遐方，主三軍者，得行其志矣。《既濟》三爻《傳》曰“憊也”，為勞師遠征而言；此《傳》曰“志行”，為振旅告捷而言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有此大運，“貞吉，悔亡”，名利俱全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率軍遠征，奏凱而還，得以榮邀賜命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行商遠出，財利豐盈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聲名遠震，得承天寵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三年可成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貞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“鬼方”二字不祥，三年後恐難保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友人某來請佔氣運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蒙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此卦下三爻為《未濟》之時，上三爻為《既濟》之時，今佔得四爻，知年來困苦之事，漸》次可奏成功，謂之“貞吉，悔亡”。“震用伐鬼方，三年有賞於大國”者，知君於此三年中，得以威名遠揚，賞賜榮膺，為生平業成志滿之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明治二十七年冬至，謹佔二十八年聖運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蒙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四爻當內外之交，出《坎》入《離》，為脫險難而進文明，是由《未濟》而抵《既濟》也。今佔得四爻，爻曰“震用伐鬼方”，是為徵清得勝也；“三年”者，謂戰役之久；“有賞於大國”者，謂奏凱行賞也。","六五：貞吉，無悔。君子之光。有孚，吉。","六五：貞吉，無悔。君子之光。有孚，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君子之光，其暉吉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五為《未濟》一卦之主，居《離》之中，與四相比，與二相應。二以居中行正，四以征伐有功，當此文德昭明，武功顯著；臣下之勳業，要即為天子之威光也，故曰“君子之光”。柔得中，故“貞吉，無悔”。《離》為明，為光，德莫盛於明，業莫大於光，六五之君，和順積中，英華髮外，其光皆出於君子之身，天下莫不仰文明之化，故曰“有孚，吉”。《象傳》以“暉吉”釋之，謂其篤實輝光，自然昭著，吉何如也！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運當全盛，百事皆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《師》卦曰“師貞，丈人吉”，可並佔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其營業必關係政府公幹，或為軍餉，或為軍器，得沾朝廷之餘澤，故吉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有入覲天顏之象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家宅：此宅大吉，當邀旌賜之勞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婚姻：“君子好逑”，必得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，主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某縉紳來，請佔官階升遷，筮得《未濟》之《訟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五爻居《離》之中，《離》為日，為光，五當君位，日有君象，故曰“君子之光”。日光照臨，下土遍被，故曰“有孚”。五與二應，二為臣，是先得“君子之光”者也。今足下佔祿位升，得《未濟》五爻，五為尊位，二爻屬貴下，二爻曰“曳其輪，貞吉”，輪為日輪，曳輪者，有如羲和御日，是為天子之近臣，沐浴聖化，瞻仰龍光，君明臣良，可為貴下賀焉。","上九：有孚，於飲酒，無咎。濡其首，有孚失是？","上九：有孚，於飲酒，無咎。濡其首，有孚失是？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《象傳》曰：飲酒，濡首，亦不知節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上爻當《未濟》之終，反為《既濟》，坎險已脫，上下交孚，則飲食以燕樂之。《詩》“南有嘉魚，君子有酒，嘉賓式燕以樂”，《序》曰太平君子至誠。樂與賢者共之，有孚於酒食之義也，故“無咎”。然酒以成禮，不及於亂，立監立史，所以示其節也，“濡其首”，則醉而不出，是謂伐德，亦何取於孚矣，故曰“有孚失是”。是始為有孚而飲酒者，繼反為飲酒而失孚也，《象傳》以“不知節”釋之。《易》之為書，患太過，更甚於防不及，欲不可縱，樂不可極，持盈保泰，無非節也。此特於《未濟》之終，借飲酒以為喻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　　【佔】 \u003Cbr> \n ○　問時運：《坎》難已平，眾心歡樂，能知撙節，可以永保無咎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戰徵：此為得勝班師，飲酒策勳之時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營商：已得厚利而歸，從此量入為出，富可永保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功名：有得而復失之患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疾病：必是飲食不節所致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訟事：《序卦》曰“飲食必有訟”，知其訟必由於酗酒來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○　問六甲：生女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【例】　二十八年七月廿七日薄暮，餘與友閒敘於書樓，偶聞有叫新聞號外者，客曰：號外所報，不審何事，君試佔之。筮得《未濟》之《解》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斷曰：號外所報，必因飲酒過度，醉溺水中之禍也。時女僕適齎號外來，展而閱之，為山陽鐵道，汽車顛覆中途，致傷旅客之報也。 \u003Cbr> \n  \u003Cbr> \n 後數日，會該鐵道會社員，問及當時情況，曰：會風雨暴作，勸令止車，機關師某不肯，臨行且滿酌火酒，啟車而進，猝罹此禍，因此傷命雲。乃知爻辭，果不虛也。",null,"周易, 易經, 高島易斷, 第64卦, 火水未濟, 六十四卦, 卦辭, 爻辭, 占斷",1787044935658]